为保障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通州分局各项目的顺利推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规定,我分局拟采用比选方式选取不超过三家招标代理机构,开展我分局2021年4月-2023年3月相关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一、项目比选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京财采购[2019]2659号文件等相关政策规定,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依规开展相关政府采购工作。
二、比选内容
比选内容包括:机构的政府采购代理资格、机构信誉(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截图)及获得荣誉情况、近两年政府采购业务相关业绩、机构人员素质、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招标代理取费情况。
三、计费依据
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 1980号)规定中的收费标准以及中选代理机构的折扣费率计算。
四、项目执行时间
2021年4月 至 2023年3月
五、比选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代理服务的经营范围,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招标代理机构库内,具有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格。
2、信誉良好,遵守行业规范,无相关主体失信、违法记录,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犯罪的书面声明。
3、提供负责项目的5人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名单 ,提供3人以上具有中级职称人员名单(需提供职称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服务承诺:提供对该项目的服务承诺书。
六、比选申请书的递交
所有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应编制比选文件并装订成册,正本1册、副本2册,比选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0日16:00(北京时间),地点为:北京市通州区潞苑南大街3号院7号楼103办公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书,比选人不予受理。
七、比选结果
我局经过比选后将会对中选单位发出中选通知书,未中选单位恕不回复。
八、比选人信息
比 选 人: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通州分局
联系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潞苑南大街3号院7-103室
联 系 人: 王伟 联系电话:010-69553646
日 期: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