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科技创新人才资助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9-07 17:02    来源:区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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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区内科技创新人才建设,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根据《通州区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支持办法》(通政发〔2022〕15号),我委拟开展2023年度科技创新人才资助项目工作,现将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条件

科技创新人才资助项目包括通州区杰出青年科技工作者(以下简称青年科技人才)和通州区优秀科技创新团队(以下简称科技创新团队)两类。重点支持文化与科技融合、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工程和新医药、现代农业、装备制造与新材料、节能环保六大方向。

(一)申报青年科技人才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不超过40周岁(按申报当年1月1日计算)。

2.应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忠于祖国,有强烈的事业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

3.所在单位(以下简称依托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原则上应在通州行政区域内注册,或在通州区设有分支机构且具有开展科研及相关工作的基础条件,申报人须全职在依托单位工作。依托单位未列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符合区科委的信用评价等级要求。

4.申报项目应具有前沿性、创新性、实用性,能够形成应用基础研究成果,揭示相关工作原理,为开展技术创新提供理论支撑;或能够取得应用技术创新突破,形成新技术、新产品;或能够实现技术应用突破,取得新工艺、新工法,不断降低成本和提升产出效率;或有望形成重大知识产权成果,具有较好的市场应用前景以及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预期;或在通州区开展新技术推广,形成较完善的新技术应用模式,取得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二)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企事业单位中从事2年以上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工程技术研发、技术推广等工作,具有较好专业基础、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参与过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或工程技术创新项目,取得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2.申报的项目应有明确的任务目标,包括量化的科研和产出指标、预期取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指标、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目标等。

3.已入选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的人选不再申报。

(三)申报科技创新团队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原则上科技创新团队负责人所在单位应作为依托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原则上应在通州行政区域内注册,或在通州区设有分支机构且具有开展科研及相关工作的基础条件依托单位未列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符合区科委的信用评价等级要求。

2.团队以负责人为核心,由结构合理的人才梯队组成,具有稳定研究方向和持续创新能力的人才群体。核心成员一般应在3人以上,各核心成员应有相对独立的研究方向并具有较强的独立科研能力。

3.团队负责人一般应为在研发一线工作,能够引领产业发展走在国内前沿,具有高尚道德品质、创新性思维、较高科研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团队中发挥核心凝聚作用。团队负责人应全职在依托单位工作。

4.团队具有连续3年以上合作经验,具有持续创新能力。

5.团队的研究方向属于重大、关键、共性技术创新领域,对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基础性、前瞻性研究,或能够产生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关键技术创新和集成创新,并取得突出成绩。

6.申报项目应具有前沿性、创新性、实用性,能够形成应用基础研究成果,揭示相关工作原理,为开展技术创新提供理论支撑;或能够取得应用技术创新突破,形成新技术、新产品;或能够实现技术应用突破,取得新工艺、新工法,不断降低成本和提升产出效率;或有望形成重大知识产权成果,具有较好的市场应用前景以及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预期;或在通州区开展新技术推广,能形成较完善的新技术应用模式,取得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四)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近5年内团队核心成员承担过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或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获得过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

2.团队掌握的核心技术属国内领先且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具有较好的市场潜力和产业化前景;

3.团队核心成员在所属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拥有对关键核心技术进行改进或解决复杂关键技术问题的能力;

4.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北京市设计创新中心、北京市企业科技研究开发机构等国家级和市级科技创新平台所属技术团队;

5.团队在应用技术研究和产业化开发中取得过重要发明创造或关键技术突破。

二、推荐方式

科技创新人才资助项目采取单位推荐和主管部门举荐方式。

(一)单位推荐

推荐单位原则上作为依托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通州行政区域内注册,或在通州区设有分支机构且具有开展科研及相关工作的基础条件。每个单位限推荐2名杰出青年科技工作者与1个科技创新团队,推荐单位(依托单位)与被推荐人(青年科技人才和科技创新团队负责人)应符合《北京市通州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项目负责人的条件要求

(二)行业举荐

通州区行业主管部门可根据本行业实际进行举荐每个单位限举荐2青年科技人才1个科技创新团队。行业举荐人选与团队不占依托单位推荐名额。申报材料须经依托单位审核同意。

三、推荐流程

(一)推荐单位分配账号

推荐单位通过通州区科技项目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科技项目系统),(https://kwf.bjtzh.gov.cn/tzkwzp/),注册或登陆后,自行分配被推荐人账号(每名被推荐人分配一个账号)。

(二)被推荐人选填报信息

被推荐人登陆科技项目系统,按要求填写《通州区杰出青年科技工作者申报》或《通州区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报》,并提交推荐单位审核。行业主管部门举荐的,需同时提交行业主管部门举荐函。

(三)推荐单位审核

各单位根据科技创新人才评选条件,在综合考量备选人员政治素质、综合(业务)能力、专业知识和工作业绩等情况的基础上,经单位研究决定提出推荐人选,并在单位内部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材料提交要求

(一)申报青年科技人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通州区杰出青年科技工作者申报表。

2.被推荐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依托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4.知识产权证明复印件。

5.其他确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二)申报科技创新团队,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通州区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报表。

2.依托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团队核心成员所拥有的知识产权证明复印件。

4.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证明复印件,其中经济效益证明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前两年度审计报告,社会效益证明由应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

5.依托单位上两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

6.其他确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依托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不得涉及国家和商业秘密。

(三)依托单位和候选人应遵守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准则,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所有报送材料不得涉及国家和商业秘密。

(四)填报的奖励、荣誉、承担的科技计划项目等材料,需对原件进行扫描,并作为附件报送。

五、申报时间及方式

(一)申报时间:2023年9月7日-9月20日

(二)申报方式

1.线上申报:申报单位登陆通州区科技项目服务系统(https://kwf.bjtzh.gov.cn/tzkwzp/)(系统入口9月11日开通)按要求注册后进行填报。

2.申报纸质版材料:区科委对线上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通过系统打印相关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封面页公章与骑缝章,一式一份,报送至区科委综合科。

六、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魏茂淼  89526651-2033


附件1:通州区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报表

附件2:通州区杰出青年科技工作者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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