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听证告知书(京通市监北苑撤听告字[2024]第072301号)

日期:2024-07-25 15:25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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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听证告知书

京通市监北苑撤听告字[2024]第072301号

北京东载南金贸易有限公司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市场主体登记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现将本局拟作出撤销登记(备案)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撤销内容告知如下:

经调查,你(单位)在2015年6月30日使用陈东江已挂失失效的身份证和非本人笔迹的签名材料,将陈东江虚假登记(备案)为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经理,构成了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行为。本局于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5月24日将上述涉嫌虚假登记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公示期内无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拟撤销你(单位)于2015年6月30日将陈东江作为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的登记和作为执行董事、经理的备案,并拟撤销2015年6月30日你(单位)取得的设立登记。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你(单位)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要求举行听证,可以在本告知书的送达回证上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也可以自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   徐文谦      联系电话:010-89503078

刘屹典      联系电话:010-89503078

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3日

送达回证



送达地点

送达方式

收件人

                

是否要求举行听证

送达人

                                                  

见证人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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