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京通市监漷不予撤听告字[2024]第2号)

日期:2024-07-25 15:27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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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北京兴星影视文化有限公司涉嫌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市场主体变更登记案已经调查终结,本局于2024年7月22日对你单位制发听证告知书。因你单位于2022年6月21日已注销,无法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及邮寄送达,现向北京兴星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及相关利害关系人乔海、裘翌送达听证告知书,特此公告。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听证告知书如下:

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听证告知书

京通市监漷不予撤听告字[2024]第2号

北京兴星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0日,王辉向本局反映本人身份被冒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备案),并提交相关材料。本局按照《撤销虚假市场主体登记操作实施意见(试行)》的相关规定予以受理和调查。

经查明,北京兴星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13日的变更登记中,办理过程为全程电子化办理,且所有人员均通过人份认证和在线签字,申请人虽提供笔迹鉴定且鉴定意见为不是同一人笔迹,但档案中显示该笔业务确由其本人于2021年5月12日15:05:08进行确认并留有图像,无法排除其他因素所致签字笔迹不一致。

北京兴星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所指的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拟不予撤销申请人于2021年5月13日作为北京兴星影视文化有限公司股东的变更登记。

  根据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不予撤销登记(备案),你(单位) 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要求举行听证,可以在本告知书的送达回证上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也可以自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张长亮      联系电话:80585137  

        施峰        联系电话:80585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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