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州区张湾镇村、立禅庵、唐小庄、施园、宽街及南许场村棚户区改造一片区项目核准变更的批复

日期:2024-09-04 08:50    来源: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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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中心管委(核)〔202423

北京市通州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通州区张湾镇村、立禅庵、唐小庄、施园、宽街及南许场村棚户区改造一片区项目核准变更的请示》(通住保文〔2024〕44号)收悉。根据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通州分局《多规合一协同平台会商意见》(2024规自[通]综审字0016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对我委《关于通州区张湾镇村、立禅庵、唐小庄、施园、宽街及南许场村棚户区改造一片区项目核准的批复》(副中心发改[核]〔2022〕16号)相关内容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将规划总用地面积调整为424640.251平方米,其中代征水域用地面积调整为11528.424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二、同意你单位将回迁安置房建筑控制规模调整为877594.45平方米(含地下面积)。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三、同意你单位将总投资估算调整为818628万元,同时尽快推进该项目的土地成本审核工作。

四、我委《关于通州区张湾镇村、立禅庵、唐小庄、施园、宽街及南许场村棚户区改造一片区项目核准的批复》(副中心发改[核]〔2022〕16号)其他内容不变。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员会

20248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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