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 告
北京希盈达科技有限公司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案已经调查终结, 现向北京希盈达科技有限公司、张锡尧、吴涛送达听证告知书,特此公告。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听证告知书如下:
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听证告知书
京通市监中仓撤听告字〔2024〕第04号
2024年09月29日吴涛向本局反映本人身份被冒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备案),并提交相应材料。本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予以受理和调查。
经查明,北京希盈达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吴涛同意冒用其身份信息于2017年02月27日将其登记为监事。北京希盈达科技有限公司上述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所指的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本局决定撤销2017年02月27日北京希盈达科技有限公司将吴涛作为监事的登记(备案)。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的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撤销登记(备案),你(单位)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要求举行听证,可以在本告知书的送达回证上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也可以自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刘波、张乃嘉 联系电话:60537180
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