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社会保险稽核整改意见书稽核意字(2025)第7006号

日期:2025-04-18 10:39    来源:区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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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于2025410日对你单位有关社会保险方面实施了稽核检查。

1.稽核检查结果: 经核查发现你公司未给王玉国缴纳20109月至201712,20183月至202012月期间的社会保险费。(具体明细见稽核整附表)。                                                                   

2.违反法律法规事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提出如下整改意见:限你单位于2025年4月30日前到北京市通州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进行社会保险补缴手续,并于当日将补缴材料报至社保中心稽核部门。                    如对以上内容有异议,请在5日内向我单位提出书面意见,规定期限内未提出书面意见视为无议,应在规定纠正违法行为,逾期拒不改正的根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报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北京市通州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4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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