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印发通州区进一步加强区级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方案的通知(通政办发〔2020〕8号)

日期:2020-03-26 15:36    来源: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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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关于印发通州区进一步加强区级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方案的通知(通政办发(2020)8号)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2019年11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设一支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作风过硬、本领高强的应急救援队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区森林火灾扑救能力,依据《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区级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的意见》(京应急发〔201935)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形成我区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方案。

二、方案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依据国家相关标准,为有效应对平原地区森林火灾,在现有区级队伍的基础上,建设2支共80人的以森林灭火为主,兼顾洪涝、地质灾害和其它事故灾难救援的区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为建设城市副中心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以林地面积20万亩为标准划分森林灭火责任区每个责任区设置满足不少于1支队伍训练和执行任务的需求,并满足接到森林火灾报警后到达责任区最远点不超过30分钟的要求随着我区森林面积的增加以及队伍承担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的频次要求变化等,可根据实际需求,适时增加队伍数量。

三、通州区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职责是什么?

根据区政府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指令,承担本区和跨区域森林火灾火场的勘察、火灾扑救和控制、受困人员救助、火场信息采集和报送等任务。在不断增强森林消防应急救援能力基础上,两年内逐步拓宽区级队伍应急救援领域,相应承担汛期洪涝和地质灾害及其它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任务,加快形成“冬季森林灭火、夏季洪涝和地质灾害救援,全年综合应急救援”的区级常备综合应急救援力量。

四、队伍建设的要求有哪些?

按照《北京市区级森林消防应急救援队伍队员经费保障标准》《北京市区级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装备配备规定》《北京市区级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基地建设规定》要求,保障队员的薪酬待遇,设置队伍基地并配备所需装备。

各乡镇(街道)可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参照我区方案,建立乡镇(街道)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队伍的人员、装备和运行等经费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研究解决。乡镇(街道)级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其他相关建设标准参考本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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