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到2022年底,全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3%,北京城市副中心建成区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区农村地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60%以上。35%以上的城市建成区面积达到海绵城市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削减面源污染和合流制溢流污染治理,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得到有效巩固,污泥实现无害化处置。按市级要求完成农村小微水体整治任务,基本完成骨干河道及沟渠生态治理,国、市控考核断面水质达到考核要求。
二、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农村地区生活污水治理
2020年底,由区水务局、乡镇政府为实施主体,完成村外截污工程,保证村外无污水径流。
2020-2022年,由乡镇政府为实施主体,完成纳入市级固定资产投资政策内的134个村庄美丽乡村污水管线建设工程及其它村庄污水治理工作,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实现“污水不外排、不露天”。
(二)小微水体治理
乡镇政府建立了小微水体台账,共上报存在问题小微水体371处,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及农村治污工程,逐步完成小微水体治理。
(三)面源污染和溢流污染治理
坚持“点、线、面”结合,通过源头治理、末端拦截、分散调蓄、分散处理等方式,消减面源污染和溢流污染。
(四)完善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
利用3年时间,新建污水管线90公里、再生水管线10公里,改造雨污合流管线15公里。2021年底,完成河东资源循环利用工程(一期)、漷县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2022年底,完成马驹桥再生水厂(二期)、台湖第二再生水厂(二期)、减河北资源循环利用工程(一期)。
(五)海绵城市建设
到2022年,35%以上的城市建成区面积达到海绵城市要求,因地制宜,建设合流溢流污水及初期雨水调蓄设施,实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80%,城市面源污染控制率不低于60%。
(六)骨干河道及沟渠水环境综合治理
到2022年,完成萧太后河、通惠河等骨干河道,以及三大水网工程涉及的沟渠治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防洪排涝、水系连通、水生态修复、景观提升信息化管理等工程。
(七)强化水环境监管
结合河长制工作平台,进一步强化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管网运行监管,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规范工业企业排水管理,加强水体及岸线垃圾治理,加强水环境联合执法。
三、保障措施
(一)职责落实
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各司其责抓好责任落实,形成工作合力。
(二)绩效督查
为充分发挥各乡镇政府在水环境治理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深入落实“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将水环境治理年度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对各单位绩效考核。对于水环境治理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依规依纪进行约谈问责。
(三)社会监督
及时向社会公开各项任务进展情况,引导公众自觉维护排水设施,不向水体、雨水口排污,不私搭乱接管网。鼓励污水收集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向公众开放,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