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印发通州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通政办发〔2022〕17号)

日期:2022-08-05 14:34    来源: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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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州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国办发明电〔2022〕10号)《北京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22〕21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和规范通州区自建房安全管理,全力遏制自建房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特制定《通州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作如下说明。

一、关于文件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实施方案》主要依据《北京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22〕21号)文件制定,并以区政府办名义下发。主要目的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全区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明晰工作任务、责任主体、长效机制、保障措施等相关事项,全面提升副中心自建房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关于文件的实施范围

《实施方案》实施范围为通州区22个街道、乡镇,涉及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的所有自建房,在“百日行动”期间以经营性自建房为实施重点。

三、关于文件的主要内容

文件共分为个大部分:

(一)工作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沙自建房事故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压实属地责任,组织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聚焦近期、中期、远期目标,相应提出工作要求。

(二)主要任务

近远期任务结合,制定四个阶段工作任务。一是在2023年6月底前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二是在2022年9月底前完成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三是在2025年底前,彻底整治隐患,四是建立自建房长效管理机制。

(三)建立健全保障体系

通过建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司法、资金保障、强化督促指导、做好宣传引导等四个方面确保自建房整治落地实施,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四、关于文件的常见问题

(一)什么是自建房?

   是指土地、规划、建设审批手续不完善,未进行专业设计、专业施工的房屋建筑,包括城镇国有土地核乡村集体土地上的所有自建房。

    (二)“百日行动”的目的和范围是什么?

    开展自建房“百日行动”,目的是对经营性自建房和一批具有房屋安全隐患的重点房屋实现快查快处,确保在9月30日前全面掌握经营性自建房等重点房屋安全隐患,有效管控风险。重点排查的范围是经营性自建房、危房、简易楼、疫情集中隔离场所、擅自改建加层或非法开挖地下空间和超过合理使用期限尚未进行鉴定加固的疑似危房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建筑物。

(三)自建房排查的实施主体是谁?

     各街道(乡镇)是本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的实施主体,区自建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各街镇落实好属地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

(四)对于排查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如何处理?

一是对于排查发现的违法建设,结合我区基本无违建示范区创建行动,由各街道乡镇牵头,会同规划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住房和城乡建设、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相关部门,明确排查出的自建房是否保留,对不予保留的自建房开展联合执法,按违法建设管控要求及时依法拆除。

    二是不涉及违法建设且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街道乡镇督促产权人限期进行安全鉴定;产权人不按期鉴定的,属地政府可依法依规指定有关单位代为履行,所需费用由产权人承担。

三是落实属地责任,限期完成整治。属地要落实管理责任,按照“一房一策”要求,对存在风险隐患的自建房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和时限,加快进行整治。

四是压实产权人房屋安全管理责任。产权人根据自建房安全鉴定结论,采取修缮、拆除以及其他解除危险的措施进行整治,并承担相关费用。对存在结构倒塌风险、危及公共安全的,要立即停用并疏散房屋内和周边群众,封闭处置、现场排险,该拆除的依法拆除;对存在设计施工缺陷、 一时难以拆除的,通过除险加固、限制用途等方式处理;对一般性隐患要立查立改,落实整改责任和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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