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州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实施细则的通知(通政发〔2023〕5号)

日期:2023-05-30 14:49    来源: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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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州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实施细则的通知

1.《通州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实施细则》编制背景是什么?

声环境功能区划的动态调整是国家噪声污染防治法和生态环境部相关文件的明确要求。目前我区执行的声环境功能区划版本为2015年编制,已不能适应城市副中心建设需要和环境噪声管理实际,亟需调整。

2.《通州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实施细则》文件的依据是什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等法律、规范以及相关政策文件制定。

3.《通州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通州区行政辖区约906平方公里,其中城市副中心约155平方公里外围地区为城市副中心拓展区由亦庄新城(通州部分)和乡镇地区组成,约751平方公里。

通州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为1、2、3、4类,其中1类区划分5个区块面积共约29.84平方公里,2类区划分9个区块面积共约157.54平方公里,3类区划分8个区块面积共约37.29平方公里,4a类声环境功能区的主要道路188条、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线路段1条,4b类声环境功能区的铁路干线5条。

4.与2015年印发实施的版本相比,《通州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实施细则》的主要变化有哪些?

1.扩大了1类区范围副中心行政办公及居住配套区域等居住集中区域2类区调整为1类区城市绿心森林公园由原东方化工厂原3类区调整为1类区。

2.对亦庄新城(通州部分)进行了调整。马驹桥镇中心由乡村区域参照1类区标准进行管理调整为2类区;明确马驹桥镇产业基地生产用地为3类区,规模化配套商服和居住用地调整为2类区

3.明确乡镇地区2、3类功能区范围。台湖镇、宋庄镇、潞城镇、漷县镇镇中心划分为2类区;针对3类区用地现状与城市总体规划用途相差较大的区域,以用地现状作为依据,调整北京通州经济开发区东区、北京通州经济开发区南区、北京通州经济开发区西区、北京永乐经济开发区3类区范围及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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