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城市副中心促进网络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日期:2024-08-08 14:43    来源: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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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城市副中心促进网络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一、文件的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加速形成以重大项目建设为引领、以优质企业集聚为重点、以产业配套完善为支撑,带动文化旅游、数字经济等产业能级提升的网络视听高质量发展格局,结合副中心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制定经过

一是在市广电局的指导与支持下,充分借鉴外区、外省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副中心网络视听产业发展实际情况,形成初稿。二是向市广电局、区财政局、区文旅局等十余家市区级相关部门征求意见。三是2024年3月4日至3月28日,在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经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提交通州区人民政府审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一是对新落户我区的网络视听企业,根据当年企业的区域贡献分档予以资金奖励,最低支持标准为区域贡献50万元;对区内已经纳统的规上企业,符合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超过10%,按照收入增长部分的1%予以资金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是对满足企业入驻率及网络视听企业占比同时达到50%且入园企业全年总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园区,最高按照建设运营实际投入费用的30%给予园区运营机构一次性资金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支持申报国家级/市级文化或视听类产业园区、网络视听内容和技术孵化平台、重点实验室等,最高奖励50万元。

三是对在通州区建设数字影棚或其它聚焦制播核心的共性技术平台,产业集聚带动效益突出的,会同区科委审核认定后,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

四是对在北京市立项、备案,且由通州区网络视听企业作为第一出品方的通州题材长短音视频、动漫游戏、影视作品,经专家评审后,每家企业年度累计奖励不超过200万元。

五是对在通州区网络视听产业片区内注册并租赁自用办公场地的企业,给予最高100%的房租补贴,每家单位每年补贴面积不超过2000平方米,连续补贴不超过3年。

六是培育引进直播电商头部服务机构,建设具有产业带动效应的直播电商基地和园区。

七是优化视听产业审批服务,经与市广电局密切沟通,通州区视听企业可享受多项审批优化服务,同时开展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试点。

八是设立北京城市副中心影视摄制服务站,对在通州区进行影视、长短视频内容创作的剧组提供便捷一站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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