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报告(2018年度)

日期:2019-04-10 09:2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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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报告(2018年度)

2018年,通州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北京城市副中心工作实际,全面贯彻复议为民办案宗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健全制度、优化机制,化解争议、规范执法,行政复议职能作用全面发挥,各方面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2018年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情况

   (一)区政府办理的行政复议案件情况

    2018年,全区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68件,较2017年的180件稳中有降。

从受理案件类别看,行政强制82件,主要涉及拆违和疏整促专项行动,占案件总量的48.8%。行政处罚18件,行政不作为15件,政府信息公开12件,投诉举报类案件15件,行政确认9件,行政许可1件,行政赔偿1件,其他15件。

从案件审理结果看,补正过期4件;不予受理75件,占审结案件的47.1%;经调解撤回复议申请而终止审查的12件,占审结案件的7.5%;决定维持31件,占审结案件的19.4%;驳回申请28件,占审结案件的17.6%;纠错案件9件,其中,决定撤销并责令履职6件,撤销1件,确认违法1件,责令履职1件,占审结案件的5.7%。下发法制建议14份。

从被申请人来看,乡镇人民政府74件、区城管委23件,区城管执法局21件、区规土分局22件、区园林绿化局21件、北苑街道20件、区公安分局14件、区人保局11件、区工商分局9件、区住建委9件、区交通支队7件、区食药局8件、区发改委3件。区质监局、区农业局、区农委、区国资委、区环保局、区民政局各1件。

   (二)区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情况

2018年,市政府受理的以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2件,复议结果均为决定维持。

   (三)区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情况

2018年,区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共95件。在已审结的90件中,原告撤诉3件,裁定驳回起诉27件,判决驳回诉讼请求48件,发回重审3件,判决撤销3件,撤销并责令履职4件,确认违法2件。

   (四)区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情况

    2018年,区法院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221件,其中,政府败诉案件为47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22件次。区长赵磊、副区长董明慧率先垂范,代表区政府出庭应诉,宣示厉行法治决心。负责人出庭情况较好的单位有:区公安分局(6件次)、区城管局(3件次)、区交通支队(3件次)、宋庄镇政府(2件次)、区水务局、区工商分局、区食药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环保局、区农业局、区规土分局、永顺镇政府等。

    二、工作亮点

   (一)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服务保障副中心发展大局。

通州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自觉对标副中心建设发展要求,把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服务地区发展、保证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在优化营商环境、征收拆迁、棚户区改造、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大棚房”“阳光房”整治、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中,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优势作用,正确处理保障公民个人权益和维护公共利益的关系,积极稳妥办理了一大批重大、敏感、涉众型案件,为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提供了坚强的法治服务和保障。

   (二)全市首次全面推行行政复议“三公开”制度。

积极探索适合本区实际的行政复议工作规律和方式方法,逐步形成行政复议“三公开”制度。区政府办印发《通州区关于实行行政复议“三公开”制度的意见》,决定在全区实行行政复议工作报告公开、复议决定公开和典型案例公开,以期通过公开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复议行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办案质量,倒逼依法行政。

   (三)全市首次发布《行政复议报告(1999-2017)》和“行政复议应诉十大典型案例”。

组成专业团队对《行政复议法》颁行以来十九年办理的全部行政复议案件进行系统梳理分析和总结提炼,形成《通州区行政复议工作报告(1999-2017)》并向社会发布,这在全市尚属首次。《报告》以案例大数据分析的研究方式,总结行政复议经验,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实证剖析,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意见建议。同时,公布“行政复议应诉十大典型案例”,有效提高行政复议社会认同度。

   (四)编制《行政复议应诉典型案例汇编》。

区政府法制办将通州被确定为北京城市副中心以来所办理案件,从征收与拆迁、政府信息公开、违法建设查处、投诉举报与履职事项、劳动争议与工伤认定、行政处罚等六个领域精心选择36个典型案例编制成册,形成《通州区行政复议应诉典型案例汇编》,每个案例都包括案件情况、审理结果、分析意见、案例点评、法条链接等五个方面,力求使读者全方位、立体化把握案件情况及审判要旨,明确日常行政行为应该关注、重视的法律环节和问题,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合理行政。

   (五)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培训和能力建设。

通过专题培训、座谈会、行政复议“公开日”等方式,加大《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的宣传力度,提高行政复议应诉能力和水平。

    三、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及分析

    2018年度,我区行政机关在保障中心工作的过程中尽责履职,在规范行政行为、提升应诉能力等方面均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共性问题:一是个别行政机关在履职行权方面缺乏整体统筹,未履职或超越职权履职现象依然存在;二是个别行政执法行为仍然存在重结果轻程序的现象,转换执法理念,提升执法人员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还需大量工作;三是个别行政机关习惯于命令式、运动式执法方式,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需要继续培养提高;四是个别行政机关预防争议和实质化解争议的意识不强,能力不足。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落实副中心控规的开局之年。全力服务保障副中心中心工作,全力以赴落实副中心控规,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助推与副中心地位相适应法治政府建设,是通州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政治责任。通州区2019年度行政复议工作的重点是:

(一)加强行政复议机构规范化建设。以《行政复议法》修订、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改革和国家机构改革为契机,按照统一部署,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和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大幅改善办公条件,大幅提高办案人员能力素质,更加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职能。

(二)开展以“行政复议‘三公开’”为主要内容的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制定实施《北京市通州区司法局行政复议“三公开”工作规则》,规范行政复议公开工作流程,明确公开工作责任,保证内容质量,严格内容审查,加强工作沟通,严格审批程序,把握公开节奏,提高公开效果,努力探索形成行政复议工作“通州品牌”。

(三)坚持副中心标准,切实提高行政复议应诉办案质量。优化办案流程,综合采用各种办案手段,规范复议文书写作,使办案经得起社会和司法检验。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善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调判结合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四)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工作。出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考核办法》,加大考核督促力度,确保大幅提高行政负责人出庭比例,并以负责人出庭为契机,改进行政执法,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五)做好行政执法的规范指引。继续编制行政复议应诉典型案例,充分发挥法制建议书的作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六)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培训。采取专题培训、研讨座谈、个别指导、案例分析、法院旁听等形式,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行政机关、执法人员、行政复议应诉办案人员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能力和水平。

                                     通州区司法局

                                     201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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