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园林绿化局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京通绿罚决字【2020】第2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通绿罚决字【2020】第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毁坏林木的行为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类别2 |
无 |
违法事实 |
2018年3月,北京通达信和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在未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于,以施工工期紧张,修建高压线前期平整土地时树木碍事为由,擅自将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上店村东侧,京津公路两侧的62棵杨树砍伐,并将被砍伐的树木堆放在现场。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北京市园林绿化行业违法行为处罚裁量基准表》C43065B020档次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通达信和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12567455508T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王立军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110223********7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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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
1、依法给予毁坏林木价值4090元3倍的罚款,计12270元; 2、依法责令补种毁坏林木62棵2倍的树木,计124棵。 |
处罚金额 |
12270.00元 |
没收金额 |
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5.28 |
处罚有效期 |
长期 |
公示截止日期 |
长期 |
处罚机构 |
北京市通州区园林绿化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10112000083037L |
数据来源单位 |
北京市通州区园林绿化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10112000083037L |
备注:行政相对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适用本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