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农业机械综合服务中心:
本机关于2001年8月28日准予北京市通州区农业机械综合服务中心单位法人登记(备案),根据以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
2、《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三条。
经审查,现准予北京市通州区农业机械综合服务中心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收缴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公章、财务章。
中共北京市通州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10日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机械综合服务中心:
本机关于2001年8月28日准予北京市通州区农业机械综合服务中心单位法人登记(备案),根据以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
2、《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三条。
经审查,现准予北京市通州区农业机械综合服务中心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收缴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公章、财务章。
中共北京市通州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10日
主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承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北京市通州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120001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947号 京ICP备2001525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