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发〔2022〕9号)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州区人民政府合法性审查工作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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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政办发〔2022〕9号)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通州区人民政府合法性审查工作细则》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通州区人民政府合法性审查工作细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区政府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提高区政府的决策质量,根据《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州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通政发〔2022〕1号、《通州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以下事项应进行合法性审查:

(一)列入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事项;

(二)以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拟提交区政府常务会和区长专题会审议的决策事项;

(四)区长或副区长签批需要进行合法性审查的事项;

(五)以区政府名义对外签订的重大协议、合同;

(六)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要求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合法性审查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应审尽审原则,凡要求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的事项都应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

(二)坚持全面审查原则,兼顾合法性与合理性;

(三)坚持实质性审查原则,既要审查相关程序,也要审查具体内容;

(四)坚持独立审查原则,法制机构依法独立行使审查职权。

第四条决策承办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在送审前根据决策事项内容履行好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内部合法性审查以及其他必要的程序。

决策事项应当在区政府会议审议前,由承办单位提交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并预留合理必要的审查时间,未经合法性审查的不得提交区政府审议。

第五条承办单位提交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时,应当将下列材料一并提交区司法局:

(一)决策事项草案文本;

(二)决策事项草案的起草说明,包括制定背景、行政管理实践、集体讨论或者领导批示指示情况等内容,同时重点说明存在争议或意见分歧,有合法性风险的内容,有关创新、细化完善或者与上位法、上级政策文件不尽一致的内容;

(三)决策事项草案涉及的职责权限和决策内容的合法性依据,包括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等;

(四)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程序的材料;

(五)决策草案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应当包含公平竞争审查的有关情况;

(六)涉及部门征求意见和采纳的情况;

(七)承办单位法制机构对决策事项提出的内部合法性审查意见,经外聘法律顾问审查的,应当附外聘法律顾问的审查意见。

材料不全退回的,可以补齐材料后再提交区司法局。

第六条合法性审查的主要内容:

(一)决策事项是否超越法定权限;

(二)决策事项是否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三)决策事项与上级行政规范性文件或其他相关政策文件是否协调一致;

(四)是否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包括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等);

(五)是否对重大行政决策可能影响的利害关系人权益进行有效保障,是否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等事项;

(六)是否存在明显不合理的规定;

(七)其他需要审查的事项。

第七条对争议不大、基本达成共识的决策事项,区司法局可以采取书面审查方式。

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争议较大、有一定风险,存在改革创新的决策事项,区司法局可以邀请承办部门、相关单位以及专家、学者、律师召开座谈会、论证会。

承办单位就决策事项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征求意见座谈会,可以邀请区司法局参加,就合法性审查问题先行沟通。区司法局可先行提供法律意见,但不作为最终的合法性审查意见。

第八条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

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时间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其他事项审查时间可以适当缩减。

第九条对争议不大、基本达成共识的决策事项,可以直接作出无合法性风险的审查意见。

对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争议较大、有一定风险,存在改革创新的决策事项,区司法局在审查时可以采取“一意见、一报告”的形式出具审查意见。在“合法性审查意见”中明确是否存在合法性问题的结论性意见,在“合法性审查报告”中对相关争议焦点问题进行说理论述,对相关法律风险进行提示。

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合法性风险的,区司法局可以提出不宜上会审议的意见。承办单位可以再进行研究。

第十条承办单位应对区司法局提出的审查意见充分吸收采纳,未采纳的要在上会集体讨论时说明不采纳的原因和理由。

区政府办公室应当将合法性审查意见纳入上会和文件签批材料。

第十一条本细则由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州区人民政府合法性审查工作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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