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效)2022年交通安全治理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通住建委发〔2022〕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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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住建委发〔2022〕32号)

为有效防范大货车、渣土车违法运输引发的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扎实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根据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总体部署,按照《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交通安全治理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便函〔2022〕975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重点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参建单位必须落实防范大货车渣土车违法运输的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建立和完善防范大货车渣土车违法运输工作机制,制定本单位治理工作责任制,明确阶段性工作目标和治理任务,定期分析研判形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违反职责规定的人员要及时处理。

(二)规范行业行为。通州区住建委将督促施工单位选用合法合规交通运输企业、运输车辆,与其签订正式的建筑垃圾清运合同和渣土消纳合同。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履行运输车辆进门查证、出门查车管理职责,对驶入的运输车辆车牌号、进出场时间等信息进行登记,严防不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如发现违规改装、覆盖不严密可能造成道路遗撒、超载影响交通安全的车辆,立即向交管部门进行举报。

(三)加强安全教育。各参建单位要定期分析交通安全形势,定期开展超限超载违法运输教育,通过组织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培训,以及案例分析、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提高道路货运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使从业人员充分认识到违法运输给个人、企业和社会带来的严重后果。

(四)强化源头管理。区住建委各相关科室要做好职责范围内混凝土搅拌站和施工现场的排查梳理工作。督促相关单位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抓好源头管控,禁止违法和超限超载车辆驶出入场,对违法违章和事故多发的预拌混凝土企业,要采取约谈企业负责人、停驶整顿等措施,加大联合惩戒。

(五)厘清责任界线。各参建单位不得采购、租赁违反国家标准生产和改装的车辆。与运输公司签订的运输合同必须对运输车辆的合法性做出明确约定,禁止违法车辆出现进出混凝土搅拌站、施工现场。租赁期间,对于运输企业的违法运输行为要及时给予制止,情节严重的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二、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动员部署阶段(7月)。区住建委各相关部门和各参建单位立即部署交通安全整治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分析交通安全形势特点和风险隐患,制定工作方案,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

(二)集中攻坚阶段(7月至党的二十大闭幕)。各参建单位要全面排查交通安全风险,建立人、车、路、管理等方面的问题隐患清单和制度措施清单,区住建委相关部门将对相关内容进行检查,强化治理攻坚力度,压实主体责任,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三)总结提升阶段(党的二十大闭幕至年底)。各参建单位要对照梳理出的问题,认真总结治理攻坚情况,形成长效机制,落实落细抓好整改,确保实现良好的交通安全。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

各单位要深刻认识交通安全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认清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的紧迫性、重要性,以更严格的要求、更有针对性的措施全力以赴开展好治理攻坚工作。

(二)明确主体责任,强化措施到位

各单位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大住建系统大货车、黑渣土车治理力度,积极响应各项管控措施,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督导,保证各项任务按期完成。

(三)总结工作经验,防范事故发生

各单位要及时收集汇总各阶段的交通安全治理工作情况,加各参建单位对交通安全治理工作的综合分析研究,深入查找问题根源和深层次原因,建立从根本上消除隐患的长效机制,确保专交通安全治理工作取得实效,防范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北京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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