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辐射安全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持证单位应当于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北京中浦博惠门诊部(许可证编号:京环辐证[L0075])、北京恒泰科仪贸易有限公司(许可证编号:京环辐证[L0098])所持辐射安全许可证有效期已届满,未按规定提出许可证延续申请,其许可证已失效。北京中浦博惠门诊部、北京恒泰科仪贸易有限公司不得再从事相关辐射活动,失效的许可证证书和许可证编号不得再作为从事相关活动的凭证,一经发现依法予以查处。
特此通告。
北京市通州区生态环境局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