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效)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2年施工现场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通住建委发〔2022〕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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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住建委发〔2022〕46号)

为贯彻落实我区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会议精神,聚焦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这一核心目标,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我区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全力配合区交通部门做好年底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坚决打好全年事故预防收官战。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全力开展施工现场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抓好施工现场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积极配合区交通部门实现“双下降,一杜绝”工作目标。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三、工作重点

(一)相关单位要建立和完善防范大货车渣土车等违法运输工作机制,制定本单位治理工作责任制,明确阶段性工作目标和治理任务,定期分析研判形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违反规定或履行职责不到位的人员要及时处理。

(二)区住建委督促相关单位选用合法合规的交通运输企业、运输车辆,与其签订正式的建筑垃圾清运合同和渣土消纳合同。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履行运输车辆进门查证、出门查车管理职责,对驶入的运输车辆车牌号、进出场时间等信息进行登记,严防不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如发现违规改装、覆盖不严密可能造成道路遗撒、超载影响交通安全的车辆,立即向交管部门进行举报。

(三)相关单位要定期开展超限超载违法运输教育,通过组织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培训,以及案例分析、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提高道路货运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使从业人员充分认识到违法运输给个人、企业和社会带来的严重后果。

(四)区住建委督促相关单位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抓好源头管控,禁止违法和超限超载车辆驶出入场,对违法违章和事故多发的预拌混凝土企业,要采取约谈企业负责人、停驶整顿等措施,加大联合惩戒。

(五)相关单位不得采购、租赁违反国家标准生产和改装的车辆。与运输公司签订的运输合同必须对运输车辆的合法性做出明确约定,禁止违法车辆出现进出混凝土搅拌站、施工现场。租赁期间,对于运输企业的违法运输行为要及时给予制止,情节严重的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六)相关单位对场内交通安全工作负总责,严禁雇佣无交通运输资质企业接送务工人员,对乘用车辆驾驶人、乘车人进行安全教育提示,做好运输车辆管理台账。由区住建委加强对施工现场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结合交通事故案例,提示不乘坐非法车辆,不乘坐“带病”车辆、不乘坐超员超载车辆,以及乘车时系好安全带等,不断提升务工人员交通安全意识。

四、工作要求

(一)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大住建系统大货车、黑渣土车治理力度,积极响应各项管控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二)通过对交通安全治理工作的综合分析研究,深入查找问题根源和深层次原因,建立从根本上消除隐患的长效机制,确保专交通安全治理工作取得实效,防范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要高度重视运送务工人员交通安全工作,组织专门力量,迅速开展工作,强化源头管理,严防交通安全群死群

北京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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