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草案说明

日期:2023-02-13 16:24    来源:区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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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主要职责

1.部门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通政发〔2019〕4号),设立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内设15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党建科、宣传科、发展规划科(审批科)、基建科、学前教育科、小教科、中教科、职业与成人教育科、体育美育科、督导科、法治安全科、审计科、财务科、人事科。

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2023年度预算包括区教委本级和所属137个二级预算单位(幼儿园37个,小学39个,中学35个,中等职业学校1个,特殊教育学校1个,教师进修学校1个,直属事业单位12个,成人文化技术学校11个)。

2.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关于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推进依法治教,研究拟订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教育设施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教育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落实各级各类教育相关标准体系。统筹、协调和指导本区教育工作。统一管理学前教育、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及其他各类教育事业。

(3)负责本区教育系统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推进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指导本区教育系统及农村、企业、社区的综合教育改革工作。

(4)统筹、协调和指导本区学习型社会、终身学习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5)根据管理权限,负责审核、审批国家举办的、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举办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项目的设置、变更和终止,并履行监管职责。

(6)落实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招生考试与评价制度改革政策和中等教育招生计划,并负责本地区考试的组织和管理工作。落实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教学基本要求和基本文件,监督管理教材使用情况。负责本区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学籍管理工作。

(7)管理、指导本区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协调、指导各类学生的社会实践和校外教育工作。

(8)统筹规划、组织实施本区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落实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督导与评估的规章制度,制定本区实施方案。组织教育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情况的督导检查。对义务教育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对义务教育的教育教学质量和均衡发展状况实施督导检查。

(9)负责本区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状况和质量的监测及办学状况和教育教学水平的督导评估。对街道乡镇及区属有关单位的教育工作进行督导和评估。对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对教育政策的施行效果进行评价,提出报告和建议。负责发布督导报告。

(10)负责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教师工作及教育类社会团体的管理。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地区教师资格认定相关工作。协调、指导本区教育系统人事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统筹、指导教育系统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国家举办的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

(11)落实市区关于教育经费筹措、教育基本建设投资的政策。负责管理区本级教育国有资产和教育基本建设项目。负责监督教育经费预算的执行情况及教育收费政策落实情况。统筹管理本区教育基本建设投资、教育经费、教育贷款。

(12)规划、指导本区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后勤和后勤改革工作。协调组织街道乡镇及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维护学校正常秩序等工作。

(13)负责本区教育系统国际及对港澳台地区的教育合作与交流。负责国际学生及港澳台侨学生相关工作。负责中外合作办学相关管理工作。指导本区汉语国际教育工作。

(14)负责本区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工作。规划、指导本区教育科学研究、教育教学研究和教育现代信息技术发展工作。

(15)负责本区教育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对以区教委名义组织的各类活动的安全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1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行政编制66人,实际56人;区教委本级及所属二级单位事业编制11977人,实际11577人;聘用人员2440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坚持党的领导,夯实同心筑梦的思想根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面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实施工作,加大对党政正职的培训力度,全面提升党政正职政治领导力和专业能力。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打造适应副中心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干部人才队伍,加强“运河计划”教育领域人才的过程性管理,创新教育系统人才“双培养”模式,充分发挥人才的引领辐射作用。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各项防控要求,科学高效统筹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守住不发生大规模校园聚集性疫情的底线。

2.坚持守正创新,释放副中心教育改革强劲动能。积极稳妥推进招生制度改革,继续坚持免试就近入学,运用信息化手段预判入学压力,用好政务大数据,推进小学、初中多校联合派位工作。进一步扩充基础教育学位,统筹使用各类教育设施,挖掘利用现有资源,新建、改扩建等形式多措并举。实施农村教育质量提升工程,持续跟进“振翅计划”等扶持项目和农村地区学生综合素质提升项目,提升农村地区学校干部教师的管理能力与业务水平。启动人才引进及骨干教师引领计划,积极推进《副中心教育人才引进梧桐计划》,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抓好骨干教师关键群体建设。家校协同关注心理健康教育,建设通州区教育系统心理健康服务指导中心,定期召开“通州区心理健康教育片区牵头校负责人座谈会”,构建“家校政社”育人格局,形成教育合力,构建协同育人新生态。

3.坚持协调发展和一体化发展,推动教育优质均衡行稳致远。统筹城乡教育均衡发展,通过集团化办学、一体化办学、“手拉手”等方式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引领和示范作用,力争年底前155范围内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全覆盖。破解教师资源配置难题,做好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拟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持续进行跟踪指导和效果评估工作,完善政策配套,在区级层面提供保障措施及相应激励机制,完善社会化教师管理,稳定教师队伍。构建教育对外开放新格局。统筹北三县一体化发展和支援合作工作,深化三地干部教师交流研修;继续推进教育对口支援与合作,加大对内蒙古奈曼旗、西藏拉萨城关区等地区的对口帮扶力度;做好国际交流工作,大力推进第一实验中学国际部项目进程。

4.坚持全面育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做好新时代德育工作,深化“大思政课”综合改革,继续开展“运河少年行”“通州区青少年第六届模拟政协”活动,组织“通州区中学德育工作校园行”活动,将德育贯穿始终。深入推进“双减”工作,突出“三个提升”工作重点,继续开展“聚焦‘双减’内核点,构建副中心教育新样态”教学系列现场会,强化科技赋能,坚持五育并举,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扎实开展劳动教育,统筹区域内资源建立区级劳动教育基地,加强社会实践活动课程化建设,鼓励学校结合学校课程及发展特色,家校社协同合作,让学生逐步形成“劳动光荣”的正确观念。

5.坚持质量为本,让教育改革成果惠及全体民众。推进“新教材、新课程”在校内落地生根,创新综合实践活动和劳动教育方式方法,促进育人方式变革和学校多样化特色发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推进小区配套幼儿园办成公办园进程,持续推进社区办园点转型提升,进一步加大对民办园的帮扶力度。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继续探索“双师课堂”“融合课堂”“空中课堂”等工作的落地实施,提升民办学校队伍素质和办学水平。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撬动区域内普通高中整体变革,实现高质量发展。职业教育优质特色发展,深化城教融合发展,办好特殊教育,加强民族教育。抓好接诉即办工作,力求在源头预防层面精准发力,强化干部教师业务能力培训、家校沟通,提高群众满意度。

6.坚持保障先行,夯实教育可持续发展根基。持续做好宣传思想工作,深化与权威媒体合作,为教育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强化教职工底线思维意识,强化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做好教职工保障相关工作,持续完善教代会源头参与机制,运用更多资源服务广大教职工。加强共青团少先队工作,开展团委书记与少先队辅导员培训工作,融合新媒体,强化思想宣传教育,打造副中心“红领巾好声音”“少年先锋岗”等共青团少先队工作品牌。深入推进教育信息化,利用网络平台推进混合式研修工作的开展,建立数据标准,探索数据互通,助力标准化、精细化、智能化的教育管理。

7.坚持依法治教,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坚强支撑。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基层学校定期开展应急实战演练,建立校园安全季度例会制度,消除校园安全风险,保障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校,扎实推进法治教育“进校园、进课堂”,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整体提升学校依法治理水平。加强教育经费管理与审计,对教育系统支出进度做好规划、按月实施,切实保障各项教育资金执行到位,探索内控信息化建设路径,继续坚持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预警、纠偏作用。组织实施好2023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和学前教育发展状况监测,完成首都教育工作满意度调查;落实教育评价改革要求,推进综合评价中心建设,优化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绩效考核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3年收入预算625934.91万元,比2022年464069.81万元增加161865.10万元,增长34.88%。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623355.67万元,比2022年458562.37万元增加164793.30万元;本年其他资金收入2579.24万元,全部是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比2022年5507.44万元减少2928.20万元,主要原因为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减少;上年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与2022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468327.41万元,占总支出预算74.82%,比2022年408656.92万元增加59670.49万元,增长14.60%,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均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155028.26万元,比2022年55412.89万元增加99615.37万元,增长179.77%,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市级转移支付预算项目相关资金。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学前教育60077.28万元、小学教育5939.73万元、初中教育3681.95万元、高中教育952.40万元、中等职业教育274.73万元、特殊学校教育4.20万元、教师进修919.31万元、其他教育支出2329.92万元、其他普通教育支出80840.07万元、成人初等教育0.13万元、成人高等教育8.54万元。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区教委本级和137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28.89万元,比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320.6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0万元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数1.44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1.44万元持平。2023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327.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0万元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327.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万元,其他327.45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6.85万元增加320.6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增加二级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3年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1.48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3年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2519.0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1家行政单位以及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60.76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9个,占本年预算项目41个的70.73%。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35679.73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23.01%。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2023年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及所属二级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主要有:

1.保育教育费:收费依据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和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本市幼儿园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发改规〔2012〕4号),执收主体北京市通州区公办幼儿园,收费部门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收费标准:一级园750元/生.月、二级园600元/生.月、三级园450元/生.月,市级示范园可在一级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上上浮20%,备注:各公办幼儿园可按不高于政府规定的标准,自行制定具体收费标准,收入预计6869.46万元,支出已纳入一般预算统筹使用。

2.普通高中学费:收费依据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高级中等学校学费借读费标准的通知》(京价(收)字〔2000〕254号),收费主体北京市通州区公办高级中学,收费部门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收费标准:普通高中一般学校学费350元/生.学期、普通高中重点学校学费800元/生.学期,收入预计810.56万元,支出已纳入一般预算统筹使用。

3.普通高中住宿费:收费依据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市学生住宿收费标准及管理的通知(试行)》(京价(收)字〔1999〕014号),收费主体北京市通州区公办高级中学,收费部门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收费标准:住宿条件按照《北京地区学校学生宿舍条件分类标准》划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单元式,其收费标准每生每学期分别不超过:220元、270元、320元、370元(单元式收费可在此基础上上浮20%)。收入预计431.99万元,支出已纳入一般预算统筹使用。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截至2022年底,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及所属二级单位共有车辆179台,共计3071.55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67台(套),共计6315.89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7台(套),共计1371.45万元。

六、名词解释

预算: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具体编制本级预算草案,各部门编制本部门预算草案。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事前绩效评估:指在预算编制时,财政部门根据部门战略规划、事业发展规划、项目申报理由等内容,通过委托第三方的方式,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法,对项目实施必要性、可行性、绩效目标设置的科学性、财政支持的方式、项目预算的合理性等方面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

绩效评价: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其中,绩效目标的设立是开展绩效评价的前提和基础,绩效评价指标是绩效评价的工具和手段,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是绩效评价的主要内容。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财政监督:指财政部门在财政分配过程中,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或个人涉及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国有权益以及其他有关财政管理事项进行监督,对其合法性进行监控、检查、稽核、督促和反映。

附件: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项目支出表

5.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6.财拨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1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11.三公经费支出表

12.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1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主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承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北京市通州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120001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947号 京ICP备2001525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