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效)关于印发《2023年通州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通住建委发〔2023〕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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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住建委发〔2023〕24号)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通州区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促进我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现将《2023年通州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23年通州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北京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523

附件:

2023年通州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

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进一步加强通州区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促进我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按照《北京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3年行动计划》(京政办发〔20234号)总体部署及市住房城乡建设委2023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百日行动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现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2023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百日行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责任,持续深化“一微克”行动,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压实各工程参建单位履行扬尘治理主体责任,加大施工现场扬尘监督执法检查,持续加强工地、车辆、道路出入口等重点环节的扬尘管控工作力度,切实提升全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精细化管控水平确保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整治“六不”突出问题,坚决杜绝出现“施工工地场地不硬化、作业不湿法、出口不洗轮、门前不整洁、物料不覆盖、施工不围挡”等问题,确保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扬尘不出院、路面不见土、车辆不见带泥、周边不起尘”

重点整治建筑垃圾未密闭运输、泄漏遗撒、随意倾倒、等违法行为。强化源头治理,施工单位应使用合法合规车辆运输,严禁违规渣土运输车辆进出工地,严格落实“进门查证,出门查车”制度,杜绝建筑垃圾遗撒和不合格、不达标车辆违规上路。

重点整治施工工地、混凝土搅拌站出入口清扫不及时、不干净,车辆带泥上路导致道路尘负荷高的问题。加大监管力度,对每月通报道路尘负荷排名后10的施工工地和混凝土搅拌站进行约谈和整改帮扶,督促施工工地(混凝土搅拌站)对出入口100米范围内道路加大清扫保洁、洒水降尘频次,严格落实好“门前三包”制度。

重点整治扬尘防治主体责任不落实,扬尘治理不长效的问题。对扬尘问题易发、频发、反复出现的施工项目,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将加强监管,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发现问题第一时间督促整改,提高问题发现率、查处率、整改率。对扬尘治理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反复出现问题的单位,进行挂账督办,切实压实责任,遏制扬尘突出问题反复发生,提高治污效能。

重点整治在大风、沙尘、空气重污染等极端天气应急应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预警期间,施工现场应严格按照《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要求停止土石方、护坡喷浆、建筑拆除等施工作业。盯紧“最后一公里”应急措施的执行和落实各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各项临时性管控应急措施,尽可能缓解污染积累。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将措施落实不到位、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加强与城管执法部门扬尘违法违规线索移转采取顶格处罚

三、活动时间及范围

自即日起至7月31日结束。

检查范围包括本区在施且已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混凝土搅拌站。

四、工作措施

(一)施工现场治理

1.规模以上施工现场: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将采取“视频检查为主、现场查为辅”的检查方式对施工现场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工地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安装使用工作充分利用远程视频监控平台进行非现场巡查,发挥视频监控平台使用效能,加大视频巡查频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1)施工现场出入口

①施工现场应设置围挡并进行正常维护,确保结构牢固可靠(线性工程等不具备条件的除外)

②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置,洗车池应设置沉淀池,车辆出场时必须将车轮、车身清理干净。

③土石方施工阶段,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必须安装高效洗轮机。因出入口场地狭小无法安装高效洗轮机的,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

④对工程出入口两侧各100米路面实行“三包”(包干净、包秩序、包美化),专人进行冲洗保洁。

⑤施工现场应按规定安装远程视频监控设备(保密工程等特殊原因的除外)

⑥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公示施工现场负责人、环保监督员、扬尘污染控制措施、举报电话等信息。

2)施工现场道路

①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和模板存放、料具码放等场地应根据用途进行硬化,其他场地应进行覆盖、固或者绿化;土方应当集中堆放并采取覆盖或固化等措施。建设单位应当对暂不开发的空地进行绿化、覆盖或固化。拆除工程完成后,应将现场清理干净,裸露的场地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扬尘的措施。

②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应采取喷淋、喷雾或洒水等降尘措施。

③施工单位对现场道路和进出口周边100范围以内的道路应进行清扫和洒水降尘,不得有泥土和建筑垃圾,防止产生扬尘污染。办公区和生活区的裸露场地应进行绿化、美化。

④施工单位每天应根据现场情况及时进行清扫洒水;土方施工、干燥天气、空气重污染、风力四级以上等天气条件下,应适当增加洒水次数。

3)施工现场场地内

①风力四级以上(含四级),不得进行土方运输、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房屋拆除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并应采取必要的洒水降尘措施。

②施工现场细散颗粒材料、易扬尘材料的堆放、储存、运输应封闭或有覆盖措施。

③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的施工机械应采取降尘防尘措施,在重点地区及有条件的施工现场积极推行土石方施工阶段使用防尘天幕等抑尘措施

④土方工程、拆除工程应配备雾炮降尘设备或安装喷淋(雾)系统。施工作业时应同时进行喷雾喷淋降尘。拆除废弃物粉碎设施应满足环保要求具有除尘等功能。

⑤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封闭式垃圾站,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运输应符合相关规定。

⑥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在施工现场暂存的建筑垃圾,应当采取封闭存放、全覆盖等措施。建筑物、构筑物内建筑垃圾的清运,应当采取密闭运输,严禁凌空抛洒。

⑦按照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相关工作要求,空气重污染达到相应预警级别采取停止土石方、护坡喷浆及建筑拆除等施工作业。

2.规模以下工地:按照《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建立区级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会同环保、城管、街道(乡镇)等部门开展联合督导、联合执法、联合惩戒,做到监管全覆盖、无死角。

(二)建筑垃圾源头治理

1.新开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必须安装渣土运输车辆车牌识别与洗轮机监测功能视频监控设备。

2.应当在施工前到属地城市管理部门办理《建筑垃圾消纳许可证》,施工中及时进行续期。

3.应当选择具有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运输车辆应取得准运证。

4.应当选择取得《设置建筑垃圾消纳许可》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或者在城市管理部门登记的综合利用点。

5.分别与运输企业和消纳单位签订建筑垃圾运输合同和处置合同。

6.施工单位应严格落实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进门查证、出门查车”管理制度,对进出施工现场的运输车辆检查运输车辆号牌是否污损、车箱密闭装置是否闭合、车轮车身是否带泥等情况,未达要求的运输车辆一律不得驶出施工现场。

7.制定完善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制度,落实专(兼)职人员管理,更新完善现场内垃圾收集容器和相关设施设备。设置封闭式垃圾站,将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土方(弃土)分类存放和清运,具备条件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资源化处置。

8.遵循“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原则,与收运单位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工作。要在做好分类投放收集贮存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和督促收运单位及时收取相应品类垃圾,特别是厨余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

(三)非道路移动机械治理

1.各工程要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台账,内容包括机械种类、型号、排放标准等内容。优先使用电动非道路移动机械。

2.严格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京政发〔2019〕10号)和《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对进出工程施工现场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在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管理平台上进行记录,使用经编码登记且符合排放要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四)轨道交通工程绿色施工

1.推进部品、部件工厂化预制工作。对试点项目开展钢筋工厂化集约加工。以集约化加工、现场装配式施工、非受力构件工厂化预制,减少材料浪费、烟尘排放,助推绿色建造。

2.新开工轨道交通工程暗挖竖井100%实施全封闭施工,在轨道交通工程试点明挖基坑全封闭施工,配置实施立体化防尘抑尘措施,隔离抑制土方开挖、喷射混凝土、钢筋焊接、模板安装、混凝土处理等不同施工阶段的扬尘噪声污染。围绕施工作业污染排放关键环节和重要工序实施精细化管控措施。在作业土场、竖井井口等部位设置自动喷淋降尘设备。推广应用喷射混凝土除尘降尘设备、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最大限度降低粉尘、烟气排放。

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治理

1.符合条件的正常生产站点进行密闭化改造,有效降低生产区域扬尘和噪音

2.搅拌站出口两侧各200米路面实行“三包”(包干净、包秩序、包美化),专人负责加大洒水清扫频次,路面白天要保持湿润力争门前道路尘负荷不得超过2克/平方米

3.站点搅拌罐车没有清洗的,不得上路,并在适当位置标注上站点规范简称,便于在路上检查洗轮机清洗效果。站点出入口路面破损的,要分批次完成场站出入口路面修复硬化。

空气重污染和极端天气应对

1.当发生空气重污染时,严格落实《北京市建设系统空气污染应急预案》,按照预警级别采取相对应的应急措施。

2.当出现大风预警时,按照《北京市大风天气预警分级和应急相应措施》执行,做好安全和污染防治管理工作。

3.对因沙尘暴形成的空气重污染,按照《北京市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执行,做好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在沙尘暴灾害时的防灾减灾工作。沙尘天气过后做好施工现场主要路面的清扫工作,防止二次扬尘。

、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全面组织开展此次扬尘治理百日行动,切实将相关工作任务和要求落实到位。各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安排,明确治理措施,确保百日行动取得实效

(二)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管理效能

建设工程各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围档、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措施,现场出入口两侧100米路面“门前三包”(包干净、包秩序、包美化)和渣土运输“进门查证、出门查车”制度。各集团公司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本单位在施项目开展督导检查,对专项治理工作中未落实的项目及责任人要严肃追责。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将加强对施工现场扬尘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通过现场检查和远程视频非现场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在建工程施工扬尘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压实工程建设参建各方施工扬尘治理工作主体责任,做到监管全覆盖、无死角

(三)做好协调配合,发挥协同效应

健全完善网格化联动机制、执法闭环机制和督察问责机制。充分运用“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机制,开展联合督导、联合执法。对扬尘治理混乱的区交界线、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将明确工程权属,明确监管职责,并组织街道(乡镇)严盯死守,通过全覆盖、高强度的严查、严管、严罚,压实污染治理“最后一公里”职责提升扬尘治理综合监管效能,形成联合监管工作合力百日行动中发现的问题逐一登记形成问题台账,限期要求责任单位进行整改进一步抓实、抓细施工现场扬尘管控工作。

(四)建立工作机制,及时报送材料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将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问题强化监督执法,及时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挂账督办,强化闭环管理,及时移送相关执法部门依法严惩,形成“问题不整改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的氛围;对执法监管中存在未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道路浮土重、道路有遗撒、视频摄像头遮挡、扬尘问题多发、同一问题反复出现的施工项目开“回头看”,情节严重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给予通报约谈安全风险警示等方式进行处理营造“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高压态势。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将安排专人每月报送扬尘治理百日行动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查处情况、提醒督办整改情况至市监督总站(扬尘治理事务中心)。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采用双周报、月报形式对全市扬尘管控工作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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