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统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日期:2024-03-27 14:58    来源: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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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通州区统计局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以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为宗旨,立足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副中心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统计法治保障为前提。2023年,紧紧围绕市、区两级统计法治工作部署与要求,突出了以加强统计监督为重点,以杜绝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为主线,以统计巡查为抓手,做到找准“困点”,把握“特点”,全面推进和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有力的确保基层统计法治建设进一步加强。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统计巡查机制,制定统计监督工作的“度量衡”

为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的职能作用,区统计局党组主动与区纪委、区委巡察办积极建立监督协同贯通机制,建立了统计巡查专项工作组,搭建了巡查常态化平台,出台了全区统计巡查实施方案,明确了街乡镇统计巡查内容和部门统计巡查内容清单,从规范化、系统化、精细化入手,制定了全面统计监督工作的“度量衡”。

先后于2023年3月至12月,配合区委巡察办对新华街道、张家湾镇、区国资委、运河商务区和区交通局等16家单位开展统计巡查。通过查阅资料、与统计主管领导和统计工作人员谈话、抽选115家规上企业开展对属地的满意度测评、对22家规上企业进行实地数据核查,共发现以上16家单位33个问题,共形成16篇巡查报告和16篇问题底稿清单。既发挥了统计协调联动机制作用,又加强了局队相关科室的团结合作的工作作风,既贯彻落实了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制,又加强被巡单位对统计工作的指导与服务,既推进了统计数据质量的有效提升,又进一步夯实了统计基层基础工作。

巡查结束后,区统计局已按要求分别形成统计巡查报告、提出整改措施,经区委巡察办审核后统一下发至被巡查单位,并督促落实整改,实现了统计数据质量、基层基础从源头上提升巩固。通州区在全市16个区中率先建立起健全的统计巡查督查体系,在市局李素芳局长调研通州时,给予了高度好评。

(二)坚决杜绝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项治理行动稳步推进

为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根据北京市统计局《北京市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和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通州区全面落实《北京市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面向全区开展了综合性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

1.高效统筹,积极学习宣传市政府关于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会议精神

一是北京市动员部署会后,党组立即启动通州专项治理《方案》的制定工作,成立了以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二是区政府常务会第一时间组织集中学习、研究部署落实,提出了全区专项治理工作意见;三是将此项工作列入了年度区政府重点督查任务。

2.精准发力,全面做好专项治理行动整体安排

一是出台了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落实《北京市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二是明确了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和街道乡镇属地的统计监督管理履职责任;三是增加了人力、车辆强化了执法检查和统计巡查协同联动的能动性。

3.坚持“严”的总基调,开通了全区行业主管和街道乡镇属地统计监督网格治理的一体化,确保了不留死角和“全”的总要求

(1)聚焦关键,推动全区开展自查自纠

通州区做为城市副中心以首善标准严格落实自查自纠阶段的各项工作,严格对照《防治统计造假自查清单》梳理问题。经自查,各单位均能及时做到学习贯彻中央及北京市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履行统计法定职能、数据质量管控责任,不存在以任何形式干预统计工作、干预统计数据报送和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行为以及违反统计法精神的其他做法。

(2)横向拓展,促进相关单位深究细问

一是通州区围绕行业主管和属地主体责任,将专项治理网络靶向对标至全区28个区相关部门及22个街道乡镇,推动各单位与行业企业无缝衔接,打通专项治理行动“最后一公里”。二是自查自纠阶段,工作组加强与有关部门、各街道乡镇的密切联系,通过电话问询、实地走访、互通邮件等方式解答相关问题,引导各单位聚焦源头数据质量问题,围绕落实中央和我市统计改革部署情况、权力干预和“数据寻租”问题、履行统计数据管控责任、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等对本单位统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深入调研,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三是重点研判影响统计数据质量的风险隐患,深入分析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找准统计造假屡禁难绝的情况,总结防治统计造假的主要工作经验,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和整改措施。目前,共收到28个相关部门、22个街道乡镇的《防治统计造假自查整改台账》,问题集中表现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中央统计改革文件精神不够深入方面。存在问题的单位已完成整改到位。

(3)刀刃向内,加强系统内部专项核查

区统计局围绕局队提高统计服务的“三个加强”逐一评估统计工作情况,全方位提升统计系统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各专业积极开展更加严格的专项数据核查,对2022年以来“四上”单位入库、全部一套表单位数据进行全面自查。制作《入库退库专项检查单位材料目录》,严格按照专项检查方案中的各项事项,高质量完成自查阶段各项检查任务。一是做到纵向延伸,各专业科室指导统计所开展专项业务解答;与市局各相关处室及时沟通,遇到业务问题及时咨询。二是及时对检查结果进行梳理汇总。按实际情况填写入库退库专项检查单,发现问题进行分类,填写对应登记表。三是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整改纠正,立行立改。对存在统计违法行为的调查对象,移交执法队依法依规进行查处,积极推动专项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通过此次自查自纠工作,发现个别企业由于经营情况复杂,准规模核实时对接人员情况掌握不全面,统计指标理解不清等问题导致行业小类划分有误和数据指标出现轻微差错,已及时指导、督促企业立即纠正。

同时局党组拟从强化基层统计人员业务入手,制定了开放式培训办法,即基层人员可以针对业务不熟进科室给予定向培训且局里免费早午餐。一是针对自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对统计所干部和企业统计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加深相关统计人员对统计指标的理解,通过加强培训指导,全方位提高数据质量。二是定期抽查企业统计台账、出入库单和财务报表等材料,结合国家月度核查工作,对大型企业、新入统企业、数据出现波动和异常企业、统计人员更换频繁企业重点加强指导和监测。截止到12月25日,通州区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以来共共核查企业家10220家,其中入库347家,退库56家。

(4)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释放严肃追责问责强烈信号

持续保持统计执法高压态势,进一步规范统计行为,夯实统计基础,切实从源头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第四季度,完成对100余家规上单位的执法检查,2023年全年完成610家,其中部门联合执法158家,查处统计违法企业46家,比去年同期增长43.8%,查处迟报企业4起。

一是落实“双随机”工作要求,坚持公正高效,坚持依法监督,坚持公开透明,制定统计检查方案,确定检查对象、检查范围、检查内容和组织方式并对外公布。

二是健全跨部门执法协作机制,推进“部门联合抽查”,最大限度将本部门双随机抽查任务纳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动态调整、合并抽查事项清单,精简执法检查内容和文书,为被查单位“减负”,切实减轻对辖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

三是进一步提高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质量,确保行政处罚决定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合法和有效,合理运用“不予处罚清单”,谨慎判定违法单位是否适用免罚情形,运用说服教育、警示指导等柔性手段纠正轻微统计违法行为,引导纳统单位依法依规报送源头数据,让执法“升温”。

(三)认真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提升普法宣法工作广度和深度

以依法治统为目标,客观分析领导干部、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的普法需求,系统持续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观念深入人心。

一是坚持统计普法与会前学法相结合,在党组会上传达学习国家统计局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报告制度》,并组织全局各科室、22个街道乡镇统计所开展学习。同时,利用贯通机制与区纪委第六派驻组对接,推进共同学习,在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联席会上传达学习,进一步深化各级领导对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的认识,压紧压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

二是坚持统计普法与统计调查相结合,以增强统计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着力点,实行“谁管理谁普法”,结合统计业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坚持“逢训必讲”,充分利用年定报培训布置会、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两员”培训会、人口抽样调查培训会等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覆盖统计人员2400余人。

三是坚持普法宣传与统计巡查相结合,向被巡查单位发放统计法治宣传资料,有针对性地宣传统计领域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促进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领导、组织、开展统计工作。坚持普法宣传与执法检查相结合,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在现场执法检查工作中落实“嵌入式”普法,切实增强统计调查对象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四是坚持平时普法与重要节点普法相结合,平时通过“通州统计”微信公众号普及应知应会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同时,抓住12月1日通州区统计开放日暨法治宣传月启动仪式、“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节点,邀请市局领导共同宣法。通过制作微视频、线上有奖知识竞答等多形式,全方位开展法治宣传,提高全民法律意识。进一步扩大统计法治宣传的社会影响力,提高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对统计法治实践的参与度、对统计工作的支持度。在12月1日统计开放日暨法治宣传月启动仪式上,对2022年认定的30家统计诚信示范单位进行表彰,发放认定证书,充分发挥了“统计诚信示范单位”示范引领作用。

区统计局在年初与各科室、街道、乡镇统计部门共签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书》39份,收到一季度和二季度上报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及汇总表共78份。截止到目前与调查单位签订诚信统计承诺书的单位161家,自主申报诚信统计示范单位8家。利用年定报培训对全区规模以上单位1600余家企业进行会前普法宣法活动,教育企业依法统计,筑牢诚信统计堤坝。利用编辑手机报《统计法治科普》板块内容,每月发布共8期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向全区处级领导干部宣传普及统计法律法规。统计法进党校于7月11日和9月7日在区委党校开展2期统计法进党校宣讲活动,对我区62名优秀青年干部和处级领导干部进行宣讲统计法法规及相关统计知识,提升了我区干部队伍防惩统计造假意识,提高依法统计重视程度。截止到12月底,报送经信局,信用体系建设信息62余篇,总结报告3篇;司法局依法行政信息54余篇,总结报告5篇;市场局综合监督信息56余篇;公众号普法栏目信息50余篇;普法基地宣传挂画5挡,宣传口号5期;法规科会前讲法7场,讲法材料发送各相关科室;配合执法队持续开展对新增单位统计执法检查和法治宣传。累计完成220余家,现场发放《统计十三个“不得”》宣传折页,签订《2023年北京市通州区诚信统计承诺书》160余家。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是针对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统计服务仍需提升;二是统计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3年按照市区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部署,作为局党组书记、局长,坚决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在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常态化工作机制等各项依法统计工作中亲自指挥、亲自部署,提要求、抓落实,不断深化依法统计和依法治统,有效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一是强化法治理论学习。建立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利用党组会、办公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二是强化统计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制度》等制度,依法严格执行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备案手续、统计调查证的核发和管理等,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规范统计调查行为。全年党组集中学习法律法规4次,全体公职人员学法2次,全体公职人员线上旁听庭审活动3次,继续推出统计进党校活动,今年7月和9月两次在党校宣传普及统计法律法规收到良好效果;创新制定了《通州局队“白名单”调查研究工作制度》,建立173家重点企业“白名单”,针对性提供前瞻性统计服务。“白名单”制度与已有的统计协同联席会机制、月度科所长例会机制、班子成员带科室包街乡机制等调研形式共同构建起通州统计调研机制体系。

今年以来,各项自主开展的统计调研、监测、调查,共开发出各类统计产品527篇,其中得到区领导批示245篇次,得到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130篇次,彰显了统计工作为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当好参谋助手的积极作用。

12月1日统计开放日活动中,杨连元同志在讲话时表示,通州区将全面落实国家及市局有关政策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为正式普查登记做足准备,时刻保持“质、量、效”一体推进的工作方向,坚持依法实施普查,从源头把握数据质量,坚决抵制各种干预普查数据行为,对普查工作和普查数据生产全过程进行严格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持续宣传依法普查的重要性,为首都经济普查总体工作贡献副中心力量。在《统计法》颁布40周年之际,通州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杨连元同志撰写“扬统计法治之风,护统计数据之实,以高质量统计服务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的署名文章。风好正是扬帆时。新时代新征程,让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信念,毫不动摇深耕统计法治建设,以高质量的统计法治护航高质量的统计服务,为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统计支撑,共建统计法治新格局!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法规科将根据局队创优争先工作要求,将主动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完善统计巡查协同贯通机制,发现问题线索及时向纪检监察等部门移交,确保有关统计造假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到位,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促进全区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继续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高度注重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宣传,杜绝对统计数据的“权力干预”,杜绝“数据寻租”,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扎实做好统计法治工作。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局党组理论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

1.继续开展《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的学习。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学习贯彻引向深入。推进统计法律法规教育进党校,强化各级领导干部防惩统计造假的责任意识。

2.夯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体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按时完成违规干预调查表的数据填报、审核和验收,对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行为实行全面记录、全程留痕;对防惩统计造假第一责任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签署责任书,确定各科室、街道乡镇统计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要责任和任务,切实增强防惩统计造假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全面推进统计依法行政

1.落实领导干部与公职人员学法制度。坚持党组会会前学法制度,全年不少于4次,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统计改革文件精神和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宪法》《民法典》和新出台的统计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党内法规等。加强全系统法治学习培训,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法治讲座,全年不少于2次。按照《北京市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工作实施意见》有关要求,适时组织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参加在线或者现场旁听庭审活动,促进全体工作人员增强法治观念,提高依法行政意识。

2.依法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工作。设置以分管领导、法规科与相关业务科室组成合法性审核机构,积极参与市区业务培训,建设能力素质过硬队伍。开展民法典涉及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坚持“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依据民法典的精神、原则和规定,逐项研究清理,保证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主要内容与民法典的精神、原则和规定相一致。

3.积极推进统计诚信体系建设。加快推动《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统计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落到实处,继续开展全区统计诚信企业评选认定工作,推行企业“诚信统计”承诺活动。配合全区社会信用体系运行机制建设,加大诚信统计信用认定比重,发挥统计守信企业的正面激励作用。

(三)多渠道开展统计法治宣传

1.全方位开展统计法治宣传。做好日常普法的同时把握4.15国家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和统计法治宣传月等重要节点,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宪法和统计法律法规。围绕统计年定报等重点任务,联合专业科室主动服务企业,“送法进企业”,集中法治培训、微信公众号推送、知识问答、征文等多种宣传方式,做好对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的统计法治宣传。

2.探索创新统计普法新方式。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在统计调查、执法检查过程中开展嵌入式普法,将普法宣传渗透进统计工作的各个环节,不断提升普法效果。充分利用“以案释法”宣讲、制作微视频等新媒体技术面向全社会开展创新式普法,不断扩大统计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充分发挥统计法治监督作用

构建常态化监督责任体系。按照国家局和市局要求,切实防范和惩治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按季度做好台账记录,监督领导干部行为。每年签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制,建立各级统计机构全员责任体系。积极配合区委巡察机构严格按照《统计巡查工作办法》进行统计巡查,深化落实统计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审计监督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的工作办法,确保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责任人得到及时查处。畅通监督渠道,在公众号、通州区政务网站公布的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咨询和监督,构建统计机构与统计调查对象互相监督闭环。

对接市局法规处、区纪检监察机关、区组织部、区司法局、区经信局、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等部门按照工作要求,协同做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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