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园林绿化局(汇总)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日期:2023-02-13 15:56    来源:区园林绿化局

分享:
字号:        

北京市通州区园林绿化局(汇总)
2023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主要职责
1、部门机构设置:
一级预算单位1个:北京市通州区园林绿化局
二级预算单位11个,如下:
北京市通州区林业保护站
北京市通州区林业工作总站
北京市通州区大运河森林公园管理处
北京市通州区城镇绿化服务中心
北京市通州区西海子公园管理处
北京市通州区东郊森林公园管理处
北京市通州区林场
北京市通州区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服务中心
北京市通州区园林绿化森林防火事务中心
北京市通州区运潮减河公园管理处
北京市通州区园林绿化资源调查和监测中心
2、主要职责是:
    (1)负责本区园林绿化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市关于园林绿化及其生态保护修复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相关政策、规划、计划等,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园林绿化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本区园林绿化生态保护修复、城乡绿化美化和植树造林工作。组织实施园林绿化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指导公益林的建设、保护和管理。组织、协调和指导防沙治沙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为主的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拟订防沙治沙规划,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组织开展森林、湿地、草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动态监测与评价。组织实施林业和湿地生态补偿工作。
   (3)负责本区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指导林木、绿地、草地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
   (4)组织制定本区园林绿化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拟订公园、绿地、森林、湿地和各类自然保护地管理规范,拟订林业产业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园林绿化重点工程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区级(含)以上园林绿化建设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工作。负责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
    (5)负责本区公园的行业管理。组织编制公园发展规划,监督、指导公园建设和管理。负责公园、绿地资源调查和评估工作。
   (6)负责本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人工繁育或培植、经营利用。
   (7)负责监督管理本区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8)负责推进本区园林绿化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还草工作。
   (9)研究提出本区林业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拟订相关发展规划。负责林果、花卉、蜂蚕、森林资源利用等行业管理。负责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10)组织、指导本区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开展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11)依法负责本区园林绿化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负责园林绿化的普法教育和宣传工作。
   (12)负责落实本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防火宣传教育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区应急管理局,以本区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13)拟订本区园林绿化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 相关重大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和推广。负责园林绿化信息化管理。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林业碳汇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工作。负责园林绿化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4)负责本区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评比表彰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活动的绿化美化及环境布置工作。承担区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5)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6)职能转变。区园林绿化局要切实加大本区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湿地、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本区生态安全。加快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构建统一规范的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67人,实际60人;事业编制372人,实际344人;聘用人员(公安系统文职人员、公安系统辅警人员、公安系统交通协管员、法院聘任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0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23年,通州区园林绿化系统,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提质全域生态效益、升级绿色公共福祉、塑造城乡精品景观、提升管治服务能力4个方面持续发力,全面推进园林绿化工作升级转型,统筹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一)推进潮白河国家森林公园尽快落地
在《潮白河国家森林公园概念规划》和《通州区与廊坊北三县交界地区生态绿带规划》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潮白河国家森林公园深化方案的编制。2023年将重点启动潮白河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国家级植物园方案征集、通燕运动健身园和潮白自然教育园两大特色园方案设计,适时启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示范工程建设,做好前期论证与准备工作。
(二)持续完善绿色空间格局
一是继续开展造林绿化,破解造林选址、一会三函等工程推进难题,完善森林经营体系,不断提升副中心森林覆盖率。
二是以《副中心绿道体系专项规划》为引领,打造“千里潞道”特色品牌,2023年—2025年逐步形成串联副中心特色资源的环城之潞(约40km)、结合东六环高线公园建设的空中之潞(约10km)、与潮白河国家森林公园统筹协调建设的潮白之潞(约43km),其中,2023年重点开展减河—潮白河、大运河沿线—城市绿心森林公园的绿道贯通工作,以及“环城之潞”的深化设计及前期手续办理等工作。
(三)深入探究公园城市发展
以推进“公园城市”研究与建设为抓手,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试点,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示范区、“留野区”、小动物迁徙廊道、观鸟区、暗夜保护区等空间;继续完善环城游憩环13处公园建设,完成云景公园、运河生态公园建设项目;重点打造1处全龄友好公园,突出做好6公顷小微绿地建设;破解老城区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不足的问题。
(四)不断提升高质量发展水平
一是引导北京(通州)大运河文化旅游景区全面发挥和巩固建设成效,积极构建“文、旅、体、商”融合发展新格局。二是争取公园绿地配套设施建设政策,促进全区公园品质、建管能力及服务水平整体提升,率先实现全域公园绿地“无围栏”建设试点。三是着力强化涉林涉绿审批及批后监督、施工工地管理、工程质量监督等,延伸附属绿地管理,科学高效开展精细化管护,要用生态的方法解决生态的问题。四是继续开展森林经营,实施林分结构调整和森林近自然化改造,向森林要质量、要效益。五是总结副中心近几年的绿化建设发展经验和教训,转变原有的粗放式发展模式,要在控规的指导下,精雕细琢、精益求精开展后续工作。
(五)巩固提升创森建设成果
着手开展创森三年复检相关工作,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继续完善张家湾公园互联网+义务植树基地、园艺驿站等建设,全力做好大型义务植树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提高乡村绿化美化工作水平和效能,更好的服务百姓。
(六)逐步彰显林长制成效
充分发挥林长制优势,切实履行各级林长工作职责;继续发挥“林长+检察长”联动工作机制作用,积极探索“林长+”的工作模式;深化改革,推动“三长联动”落地、落实、落细。继续开展园林绿化“千人培训”,提升养护管理精细化、科学化水平。
(七)创新发展森林经济
以林下种植、林游、休闲康养等形式,引导漷县、于家务等乡镇利用森林生态景观资源,探索林下经济发展思路,完成2500亩林下经济试点。深入挖掘新型集体林场潜力,支持其与社会资本联合经营,充分结合林下经济发展,提升自我造血能力。
(八)着力强化资源保护
充分发挥森林防火视频监控及通信系统作用,紧抓秋冬季森林防火。继续开展美国白蛾、松材线虫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测报、防治,完成林保智能基站建设,建立专项检测鉴定实验室。开展保护野生动植物专项行动,完成园林绿化外来入侵物种及草原有害生物普查成果上报。完善智慧园林建设体系,推广智慧园林系统应用。开展“地被革命”,加大节水耐旱地被种植推广。积极协调配合通州堰宋庄蓄滞洪区项目实施建设,编制《湿地保护利用规划》,推进湿地保护宣传,提高湿地保护率。摸清林业碳汇底数,完成《林业碳汇实施方案》,逐步推广应用西马庄公园碳循环模式,提升林业碳汇能力。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3年收入预算150536.37万元,比2022年100553.11万元增加49983.26万元,增长33.2%。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50536.37万元,比2022年100553.11万元增加49983.26万元;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与2022年持平;上年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与2022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12632.01万元,占总支出预算8.39%,比2022年11864.53万元增加767.48万元,增长6.08%。
(二)项目支出预算137904.36万元,比2022年88688.6万元增加49215.76万元,增长35.69%,增加原因:2022年预算批复中无市级转移支付资金,2023年包括市级转移支付资金。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屋顶绿化养护费,平原造林养护费、平原造林土地流转费、规模化苗圃土地流转、小微绿地建设、林长制巡林、培训,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等。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通州区园林绿化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12个所属单位,其中1个行政单位,11个全额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1.59万元,比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3.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2023年无此项预算。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数3.45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5.84万元减少2.39万元,主要原因:压减一般性支出,减少公务接待支出。2023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公务接待等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108.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108.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27.7万元,公务用车维修50.6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2.18万元,其他7.66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109.45万元减少1.31万元,主要原因:报废减少公务用车等。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3年北京市通州区园林绿化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286.27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3年北京市通州区园林绿化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727.04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北京市通州区园林绿化局1家行政单位以及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9.65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北京市通州区园林绿化局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82个,占本年预算项目95个的86.32%。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37576.68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99.63%。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截至2022年底,北京市通州区园林绿化局共有车辆59台,共计1008.39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
六、名词解释
预算: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具体编制本级预算草案,各部门编制本部门预算草案。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事前绩效评估:指在预算编制时,财政部门根据部门战略规划、事业发展规划、项目申报理由等内容,通过委托第三方的方式,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法,对项目实施必要性、可行性、绩效目标设置的科学性、财政支持的方式、项目预算的合理性等方面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
绩效评价: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其中,绩效目标的设立是开展绩效评价的前提和基础,绩效评价指标是绩效评价的工具和手段,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是绩效评价的主要内容。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财政监督:指财政部门在财政分配过程中,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或个人涉及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国有权益以及其他有关财政管理事项进行监督,对其合法性进行监控、检查、稽核、督促和反映。


附件: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项目支出表
5.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6.财拨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1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11.三公经费支出表
12.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1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北京市通州区园林绿化局(汇总)-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绩效目标表汇总

主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承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北京市通州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120001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947号 京ICP备2001525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