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通州区创新伙伴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通州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4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通州区创新伙伴计划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高效配置科技力量和创新资源,促进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加速培育高精尖产业集群,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城市副中心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回答“二十年之问”,立足构建“11311”工作体系,通过建立创新伙伴合作关系,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高效配置科技力量和创新资源,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以更高标准、更高水平推动城市副中心产业发展及城市建设。
二、工作目标
建立以创新主体发展为根本、市场要素配置为依托、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新型合作关系。支持北京城市副中心领军企业、头部企业、创新平台等牵头面向重点产业领域开展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带动核心技术迭代创新,进一步提升创新主体的核心竞争力和创新能级。优先在6大产业领域和未来健康、未来信息、未来能源3大未来产业领域,引育一批具有行业核心竞争力的创新主体,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和基础前沿技术,培育一批业内一流的创新型企业,完善产业链创新链,形成具有更强创新力、更高附加值、更优可靠性的产业协同创新生态。
三、主要内容
打造科技创新政企紧耦合机制,以创新资源整合能力强的头部企业或高水平创新平台为核心,以解决产业发展核心技术需求为目标,政府部门合力为创新伙伴计划合作主体(以下简称“创新伙伴”)开展定制化服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匹配创新供应链资源。围绕创新伙伴在重点产业领域技术需求点,通过专业成果转化机构、科技创新平台、行业协会组织,以技术需求发布、大赛路演、揭榜挂帅等形式,征集技术攻关方案,定向组织前沿技术对接。支持创新伙伴加强与相关领域核心科研机构、高校院所和上下游企业广泛对接合作,增强创新伙伴供应链资源供给能力。对研发过程中吸纳、培育的青年人才、优秀团队择优予以支持,在科学技术奖提名推荐、人才落户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2.定制化科技政策扶持。积极推荐引导创新伙伴申报国家和市级相关专项资金支持,参与国家、市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任务。区科委将面向创新伙伴定向征集科技创新项目,择优支持。
3.丰富应用场景需求供给。支持创新伙伴优先参与行业主管部门、重点工程建设主体场景需求的挖掘谋划。利用场景派单机制,将企业技术能力和应用场景需求派发行业主管部门,优先在城市副中心为创新主体找市场。结合行业领域特点和创新伙伴特色,充分挖掘策划技术性、示范性强的应用场景,为创新伙伴提供技术应用展示空间,促进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在副中心验证、应用。
4.落实定制化属地保障服务。属地部门牵头,区科委和行业主管部门配合,帮助创新伙伴及时获取和掌握惠企政策,常态化推送“政策速报”。全面服务创新主体发展诉求,通过吹哨报到、部门会商等机制,优先研究解决创新伙伴的诉求。在实施我区现有普惠性科技政策、产业政策、人才政策等基础上,与创新伙伴探索定制化、突破性合作支持方式。
5.扩大交流宣传推广。优先组织创新伙伴参与副中心产业高质量发展大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中关村论坛等大型品牌活动,作为城市副中心优质企业、机构代表,获得签约发布、展示交流的机会,多形式多渠道宣传报道创新伙伴典型案例、创新事迹、企业文化,积极推广创新伙伴创新产品和技术能力。
四、入选条件
创新伙伴原则上应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在通州区行政区域内注册或设有分支机构,且具有开展科研和相关工作的能力。
2.创新能力较强、创新业绩显著,核心技术或关键产品具备行业影响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整体技术创新水平在同行业居于领先地位。
3.主营范围或创新方向在属地(或园区)特色产业领域技术应用和模式创新方面有突出贡献,对经济发展或科技创新有显著带动作用。
4.近3年信用记录良好,且未发生重大环保、安全事故。
五、工作程序
1.发布征集通知。由区科委向各乡镇街道和中关村通州园管委会、运河商务区管委会发布征集通知,请相关部门推荐。
2.推荐申报。创新伙伴申报单位向属地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由属地部门统一组织推荐,实行限额推荐制。
3.审核评选。区科委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评选,形成拟入选名单。
4.公示。对拟入选的创新伙伴名单将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确定入选名单。
5.签约。区科委牵头,会同属地部门(各乡镇街道,中关村通州园管委会、运河商务区管委会)与入选的创新伙伴签署创新伙伴合作协议,以“一事一议”方式界定三方权利义务,明确合作方向和具体内容。区科委负责创新资源统筹调配、创新政策兑现、创新伙伴考核管理和合作任务实施情况督导验收。属地部门负责创新伙伴计划实施过程中解决创新伙伴的属地服务需求、行政审批事项组织保障等。创新伙伴负责产业技术需求和应用场景释放,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项目实施开展。
六、监督管理
创新伙伴合作周期为3年。合作期内,创新伙伴每年至少应向属地部门和区科委报送一次阶段发展情况。由区科委会同属地部门组织开展创新伙伴评估工作,相关评估结果作为创新伙伴后续培育支持的重要依据。
对合作期内的创新伙伴,若存在弄虚作假、严重失信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一经核实,终止与其的合作协议,拨付资金按照《北京市通州区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科委与行业主管部门加强联动,会同属地部门开展创新伙伴管家式服务,强化对创新伙伴诉求服务和工作成效的督查落实、测评和考核,每年对有关部门配合支持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报区政府。
(二)定期开展交流
建立创新伙伴常态化交流机制。区科委会同属地部门定期走访创新伙伴,听取创新伙伴对区内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发挥智囊和参谋作用。定期举办创新伙伴交流会,跟踪科技创新动态和诉求,方便创新伙伴之间的信息共享,切实推动形成紧密共赢的伙伴关系。
(三)加强宣传推介
多形式多渠道宣传通州区创新伙伴计划,扩大政策知晓度。及时报道入选创新伙伴典型案例,调动更多创新主体参与,营造副中心科技创新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