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比照预算公开的内容格式)
(一)机构设置、职责(需公开内设机构数量和下属单位数量及名称)
(1)、通州区人力社保局(本级)现有内设行政科室11个,
办公室(规划统计科)、人事科、职业能力建设科、就业和人力资源市场科(失业保险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工资福利与退休科、劳动关系科(调解仲裁科)、养老保险科、工伤保险科、财务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法制科(行政审批科)。
(2)、下属事业单位8个。其中:参公-事业单位5个,通州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通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通州区劳动能力鉴定中心、通州区劳动保障监察队、通州区劳动服务管理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3个,为通州区人事工作综合事务中心、通州区职业技能管理中心、通州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副处级)。
(3)、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本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依法管理,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本区促进就业工作。落实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促进就业创业政策。落实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政策,落实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政策。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养老、失业、工伤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落实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落实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五)负责本区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有关政策的组织实施。负责本区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的综合管理和分配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有关政策。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等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本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落实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落实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本区积分落户管理实施细则和操作规范的组织落实。落实外国人来京就业的政策、规划和管理办法。
(八)会同有关部门推动落实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九)统筹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女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相关违法案件。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与区医保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筹全区社会保障卡的发行、运用和管理工作。区医保局负责实施社会保障卡在医疗保障方面使用管理的标准规范,并会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做好管理工作。区医保局负责做好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相关政策的培训、群众意见建议及投诉举报的办理工作。两部门应当建立工作机制,做好信息共享和政策衔接等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部门行政编制46人,实际45人;事业编制261人,实际247人;
聘用人员(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100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26029.89万元,比上年减少76591.70万元,下降74.64%。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6029.89万元,比上年减少76591.70万元,下降74.64%。
1.财政拨款收入26029.8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815.4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1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4.4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82%;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此处插入图表,用上述收入金额制作饼状图,示例如下,无金额类型不必制图)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6029.89万元,比上年减少76591.70万元,下降74.64%,其中:基本支出10330.0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9.68%;项目支出15699.8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0.3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此处插入图表,用上述支出金额制作饼状图,示例如下,无金额类型不必制图)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6029.89万元,比上年减少76591.70万元,下降74.64%。主要原因:(一)基本支出:1.人员经费减少376.89万元;2.公用经费减少131.85万元。(二)项目收支 :比上年减少76836.74万元,其中:1.就业补助资金项目经费增加3471.12万元;2.劳务派遣人员项目经费增加204.88万元;3.失业保险整治资金增加40.66万元;4.工伤及劳动能力鉴定经费增加14.47万元;5.仲裁、监察邮寄公告印刷费增加10万元;6.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平台扶持资金增加91.88万元;7.对口支援帮扶资金增加23万元;8.信息化建设及维护费增加18.57万元;9.中国北京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通州园区建设扶持资金经费增加635.81万元;10.市专-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经费增加168.19万元;11.专、兼职仲裁员办案项目经费减少49.42万元;12.劳动就业专刊减少69.16万元;13.通州区区域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经费减少329.98万元;14.流动人员档案电子化项目经费减少37.95万元;15.通讯集成服务项目经费减少11.62万元;16.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培训经费减少33.49万元;17.区级福利费经费减少17.60万元;18.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市级资金减少40.56万元;19.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财政直接拨付市级社保专户,本年减少该指标核算80000万元,20.两节送温暖慰问符合人员减少,指标下降27.55万元,其他项目支出增加(减少)金额低于10万元以下不作表述。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815.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1.4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忽略不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848.2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8.20%;卫生健康支出797.9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17%;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635.8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53%;援助其他地区支出7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31%;住房保障支出1413.3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62%;其他支出40.6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4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43万元,增长100%。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1.4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4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组织非党员先进职工培训及事业管理人员网上培训课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22848.2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6092.75万元,增长36.36%。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10095.8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632.24万元,下降13.92%。主要原因:人员、公用经费增加644.28万元,高层次人才扶持资金增加86.50万元,“三支一扶”村官经费减少2476.16万元(预算资金由我单位报送,决算由乡镇报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培训经费减少30.28万元,产业园房租补贴减少8.79万元,信息化建设及维护费减少4.68万元;专兼职仲裁员办案经费减少50.95万元。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1293.4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44.85万元,下降3.35%。主要原因:公用经费调整至行政运行项中列支,年度领取补贴人员减少,部分指标未使用退回。
“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80.67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80.67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需由区财政拨付至区社保中心城乡养老收入户。
“就业补助”(款)2023年度决算11099.79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7783.29万元,增加234.68%。主要原因:区级就业补助资金增加5221.43万元,中央就业补助资金增加2582万元。
“抚恤”(款)2023年度决算17.4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7.70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年中追加退休职工病危死亡抚恤。
“社会福利”(款)2023年度决算62.4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7.55万元,下降30.61%。主要原因:符合人员减少,指标下降。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198.3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84.28万元,减少29.82%。主要原因:市级社会化管理经费结余结转下年使用。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797.96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3年度决算797.96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持平。
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635.8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635.81万元,增加100%。其中: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635.8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635.81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增加产业园入驻企业建设扶持资金及产业园区建设政策扶持资金。
5、“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7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78万元,增加100%。其中:
“其他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7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78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预算指标由区发改委调整,预算执行我单位支付。
6、“住房保障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413.3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12.06万元,减少7.35%。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1413.3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12.06万元,减少7.35%。主要原因:退休职工增加公积金减少,职工调资晋级晋档追加住房补贴。
7、“其他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40.6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40.66万元,增加100%。其中:
“其他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40.6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40.66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追加失业保险政治资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14.4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14.44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214.4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2.56万元,减少9.52%。其中:
“其他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214.4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2.56万元,减少9.52%。主要原因:社会化退休人员管理经费结余结转22.56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0330.08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9185.38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1064.87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74.14万元。(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支出5.69万元。
第三部分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单位所属1个行政单位、5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3个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88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5.55万元减少3.6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2023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严格按照预算执行;2023年度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1.8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5.55万元减3.66万元,主要原因:严格管理公车,按实际支出结算。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3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22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88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49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63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070.57万元,比上年减少132.08万元,减少原因:结合当前经济形势,严格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加强财务管理,控制成本,压减非必要支出,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8.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28.3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1.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2.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5.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1.11%。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0台,共计0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截至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台,共计38.86万元;人保局(本级)公务用车2台已移交至通州区机关服务中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497.05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综合业务管理(项):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方面综合性管理事务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的支出。如金保工程、社会保障卡建设和运行维护、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等支出。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反映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支出。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反映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办案经费、调解仲裁能力建设等支出。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离退休经费。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职业培训补贴(项):反映财政用于落实相关职业培训政策方面的补贴支出。
1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项):反映财政用于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2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2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2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2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6.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援助其他地区资金中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支出。
28.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9.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3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3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3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所有部门均需填报)
(一)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公益性就业组织岗补是为保障民生、稳定社会的“兜底线、救急难”项目,项目总体目标是为了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基本就业、维护社会稳定、提高社区服务能力。
进一步加大创业扶持力度,通过定期开展创业沙龙、创业讲座、创业路演以及北京市四板融资会等各项活动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社会氛围。
抓好失业人员的就业管理与服务工作,开展劳动力调研、就业政策宣传落实等工作,促进城乡劳动力就业。鼓励街道办事处地区劳动力到城市公共服务类岗位就业,促进增收。开展充分就业社区(村)的创建活动,给与奖励资金,用于巩固充分就业创建成果。
调动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积极性、切实解决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落实各项区级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提高区域劳动力培训意识,提高区域劳动力技能水平及就业能力。
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央就业补助资金实际支出3723.9712万元,区级就业补助资金支出7318.564879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具体分配如下:
(1)公益性就业组织岗位补贴:区级财政资金到位6230.214071万元,中央财政资金到位3488.6992万元。
(2)城市公共服务岗位补贴:区级财政资金到位99.75万元。
(3)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区级财政资金到位87.835万元,中央财政资金到位0.45万元。
(4)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区级财政资金到位415.874718万元。
(5)人力资源发展活动、北三县招聘服务及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技能大赛活动服务:区级财政资金到位22.1125万元。
(6)充分就业示范社区奖励:区级财政资金到位90万元。
(7)城乡劳动力管理与服务费:区级财政资金到位71万元。
(8)区域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补贴:区级财政资金到位193.78万元,中央财政资金到位234.822万元。
(9)其他就业工作辅助服务项目:区级财政资金到位107.99859万元。
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局认真严格按照《通州区人力社保局直达资金监督管理办法》要求,规范和加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加强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管理,明确直达资金使用方向和使用重点,科学安排2023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的使用。积极作为,充分谋划,提前做好直达补助资金分配方案。按照时间节点,组织执行直达资金预算,做好资金接收、分配、核对等各项工作。建立直达资金管理台账。如实反映直达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情况,确保每笔资金流向明确、账目可查。对直接惠企利民的资金实行实名制管理,建立实名台账,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直达资金使用要求,点对点将资金支付到最终收款人,不得违规将资金转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做到资金直达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直接惠企利民。
强化直达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对用直达资金安排的项目需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及时开展绩效执行监控,对绩效执行监控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采取纠偏措施或调整经费安排,确保资金投向符合政策规定,达到预期目标。
2.项目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1)截至2023年10月,全区16家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共安置就业困难人员3181人,与278人新签订了劳动合同,全部审核通过并进入岗位补贴用款计划,通过率100%,全年累计享受补贴人次数共计为36676人次。持续扩大就业面,有效提高就业率,显著提升了社区服务能力。
(2)积极落实市区两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奖励政策,发放创业带动就业一次性奖励等0.9万元;经过基地申报以及专家组评审,2022年及2023年各新增两家区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分别为弘祥1979文化创意产业园,宋庄艺创云阶文化产业园,北京春昇文壹科创基地以及张家湾设计小镇智汇园。;创业创新团队成果转化启动资金补贴3万元、“创业北京”创业创新大赛通州区选拔赛获奖项目扶持资金6.5万元;举办第六届“创业北京”创业创新大赛通州区选拔赛,吸引各类人才参加,共计72个项目报名参赛;组织各类线上线下创业活动,开展“通州源创”系列活动20期,其中包括:创业公开课、创业路演、创业沙龙,“创业政策服务包”手册送进街乡、送进园区、送进基地,累计参与企业600余家、创业者5000余人次,全力营造创业带动就业的良好氛围。
(3)2023年12月,全区登记失业率3.83%,控制在4.3%的目标以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率66.60%,分别完成市级指标(63%)的105.71%、区级指标(65%)的102.46%。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参保6065人,分别完成市级指标(4900人)的123.78%、区级指标(5200人)的116.63%。促进登记失业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7135人,分别完成市级指标(13500人)的126.93%、区级指标(13800人)的124.17%;全年399人次享受城市公共服务类岗位补贴;2023年,全区共有22个街道、乡镇,632个社区(村),充分就业街道(乡镇)18个,占比81.81%,超过任务指标1.81%;充分就业社区(村)592个,占比93.67%,超过指标8.67%。
(4)落实好各项区级职业培训补贴政策,2023年共计拨付培训及鉴定补贴410.922万元,主要补贴工种有叉车司机、保育员、直播销售员等,通过培训结业率100%。拨付重点群体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17.68万元,为重点群体参加职业培训提供保障。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衡量和考核项目单位使用财政资金的绩效实现情况,了解、分析和检验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绩效评价工作组通过对项目单位所实施项目的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四方面进行评价,通过评价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促进预算资金分配的规范化、资源配置的合理性,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财政支出项目管理,从而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2.评价对象和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区人力社保局2023年度实施的“就业补助资金”项目。属于实施结果评价,侧重对项目产出和效益进行评价,评价时间范围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3.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本次评价工作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通过对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的比较和分析,考核支出效率和支出效果。结合本项目特点,评价方法主要采用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的方法,进行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
本次绩效评价主要以《北京市通州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通财绩效发〔2023〕37号)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为依据,结合中央就业补助资金项目的特点及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以资金使用结果为导向,设定了本次评价指标内容和权重,重点对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进行综合评价。
绩效评价标准通常包括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用于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比较。
(1)计划标准。指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作为评价标准。
(2)行业标准。指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3)历史标准。指参照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为体现绩效改进的原则,在可实现的条件下应当确定相对较高的评价标准。
(4)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确认或认可的其他标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绩效评价工作程序主要分为评价准备、评价实施、评价总结三个阶段。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数量指标方面,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人数达3181人、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参保6065人、促进登记失业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7135人、定期开展创业沙龙、创业讲座、创业路演以及北京市四板融资会等20次、享受城市公共服务类岗位补贴399人次数、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企业申请人数5782人、区域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补贴人数3681人。
质量指标方面,举办第六届“创业北京”创业创新大赛通州区选拔赛,吸引各类人才参加,共计72个项目报名参赛,其中,智能网联汽车全生命周期信息安全管理平台和室内位置技术服务商获得主体赛一等奖,镜博视眼镜及高端光学材料清洗护理液项目和元奇科技——打造AIGC下的新一代全真数字经济获得青年创意专项赛一等奖;就业困难人员取得稳定收入,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为托底安置人员按月足额发放工资;严格履行城乡劳动力管理服务、公服岗位补贴审批及充分就业社区(村)评选工作程序;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合格率达100%;通州区户籍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通过率、取证率达100%。
成本指标方面,公服岗位每人每月补贴标准为2500元/人/月;15家乡镇街道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1-7月拨付标准为2098元/人/月(区级公益性在此基础上每月少60元劳动保护)、8月拨付标准2278元/人/月、9-10月拨付标准3818元/人/月、11-12月拨付标准3738元/人/月;按相关文件规定,岗、社补提升部分由市、区按照75%、25%比例分别承担相应资金,故:岗位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市级失业保险基金承担9500元,区财政承担500元、其他人员市级失业保险基金承担3750元,区财政承担1250元、社会保险补贴按18000元/年/人,市级失业保险基金承担13500元,区财政承担4500元。
社会效益指标方面,通过失业人员管理服务、劳动力调研、就业政策宣传落实等工作,多渠道促进城乡劳动力就业,促进街道劳动力在城市公共服务类岗位就业,通过开展充分就业社区(村)的创建活动,促进城乡劳动力就业;通过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区域内劳动力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竞争力,更好的促进就业和稳定就业。
可持续影响指标方面,我区失业人员创业率有所提升、初创企业招用本区户籍劳动力有所增加、降低创业成本、提升创业积极性、提供更多创业平台、增加创业机会,持续扩大就业面。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局将进一步提高立项决策科学性,针对就业补助资金转移支付项目资金的使用编制中长期规划,明确年度目标,加强需求分析及统筹控制,合理、合规落实政策规定,明确实施效益及效果目标。增强绩效意识,科学设计绩效目标,明确总体目标、年度目标。
(六)有关建议
无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所有部门均需填报)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
附件:
2023-302-北京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决算报表
北京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