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光荣院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24-09-30 13:55    来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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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光荣院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比照预算公开的内容格式)

(一)机构设置、职责(需公开内设机构数量下属单位数量及名称)

通州区光荣院成立于1986年,为二级预算,独立法人单位。内设办公室及护理部两个部门。其主要职责:保障在院孤老优抚对象及有偿代养社会老人衣、食、住、行、医、安全保卫及娱乐需求,使他们能够幸福安度晚年,为他们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通州区光荣院行政编制0人,实际0人;事业编制16人,实际15人;聘用人员(包括公安系统文职人员、公安系统辅警人员、公安系统交通协管员、法院聘任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等)17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总计876.17万元,比上年减少37.37万元,下降4.09%。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876.17万元,比上年减少37.37万元,下降4.09%。

1.财政拨款收入876.1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76.1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此处插入图表,用上述收入金额制作饼状图,示例如下,无金额类型不必制图)

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876.17万元,比上年减少37.37万元,下降4.09%,其中:基本支出558.0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3.69%;项目支出318.1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6.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此处插入图表,用上述支出金额制作饼状图,示例如下,无金额类型不必制图)

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总计876.17万元,比上年减少37.37万元,下降4.09%。主要原因:单位上年度购置公务用车。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6.1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7.5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8.74%;

卫生健康支出36.0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12%;

住房保障支出62.5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1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777.5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66.92万元,下降7.92%。

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56.29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7.61万元,增长15.63%。主要原因:单位人员调整。

“抚恤”(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721.2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74.53万元,下降9.37%。主要原因:单位人员调整。

2、“卫生健康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36.0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4.83万元,增长15.47%。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3年度决算36.0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4.83万元,增长15.47%。主要原因:单位人员调整。

3、“住房保障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62.59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3.76万元,增长6.39%。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62.59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3.76万元,增长6.39%。主要原因:单位人员调整。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558.03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第三部分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所属1个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72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3.8万元减少3.0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无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1万元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未开展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0.7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3.7万元减少2.98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相同。主要原因: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0.7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3.7万元减少2.98万元,主要原因:减少公车使用。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12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4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2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36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台,共计32.66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1台(套),共计171.35万元。

、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各单位需根据自身业务职能,补充当年使用的所有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名词解释,例如: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所有部门均需填报)

(一)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包括项目背景、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等。

1.项目背景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光荣院管理办法》关于利用现有设施适当接收有偿代养服务对象的规定,我院接收社会老人,取得收入在维持这些老人日常生活的同时,用于提高在院休养员生活水平,使在院老人共享改革开放成果。为贯彻《关于加快推进光荣院社会化建设的通知》,保障在院休养员能够幸福安度晚年,为他们提供高质量的服务,特聘请具有相关业务技能的劳务派遣人员。贯彻《北京市民政局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建立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京民优发【2014】196号)文件,增强优抚群体社会荣誉感、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为在院休养员提供房间、伙食、生活必品、学习娱乐等公共设施以及清洁卫生等服务内容为提高在院休养员的生活质量,提高他们的荣誉感、幸福感,自豪感。特聘请具有相关业务技能的劳务派遣人员。组织开展通州区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活动、慰问全区烈属活动、组织全区获得二等功及以上荣誉的退役军人开展“庆八一”系列活动,“送医送药送温暖”慰问活动等。

3.项目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区财政局下达老人生活费资金情况如下:

2023年1月,区财政局下达区级财政资金70万元。

区财政局下达劳务派遣人员经费资金情况如下:

2023年1月,区财政局下达区级财政资金160万元。

区财政局下达重点优抚对象经费资金情况如下:

   2023年1月,区财政局下达区级财政资金50万元。

4.项目资金执行使用情况分析

   2023年,老人生活费支出70万元,资金预算执行率100%。

2023年,劳务派遣人员经费支出160万元,资金预算执行率100%。

2023年,重点优抚对象经费支出50万元,资金预算执行率100%。

   5.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资金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光荣院管理办法》关于利用现有设施适当接收有偿代养服务对象的规定,《关于加快推进光荣院社会化建设的通知》,《北京市民政局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建立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京民优发【2014】196号)文件并明确资金预算部门及核算办法。

2)资金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通州区光荣院按照区财政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市级指标文件和通州区光荣院内控制度要求,共同加强资金管理,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将使用资金,按照院业务流程及财务支出管理制度实施,确保专款专用,严格履行资金拨付逐级审批等手续,确保了资金支出的及时和准确无误。

2.项目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本项目作为延续性项目,我院认真组织项目实施,老人生活费、劳务派遣人员经费及重点优抚对象经费做到了及时足额准确。提高了在院休养员的生活质量,以及重点优抚对象的自豪感、荣誉感、幸福感。圆满的完成了总体绩效目标。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该项目的绩效评价目的

一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进一步总结和分析财政资金的支出效果,检验财政支出预期目标实现程度,考核财政支出效率和综合效果;三是为区财政局研究以后年度相关政策提供参考依据。

(2)该项目的绩效对象和范围

绩效评价对象是光荣院老人生活费70万元、劳务派遣人员经费160万元,重点优抚对象经费50万元,资金预算执行率100%。

2.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绩效评价原则

科学规范原则。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科学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按照规范的评价程序执行。

(2)评价方式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采用自评方式。运用数据核对法来全面评价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确保自评结论有支撑依据。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与评分标准

通过分析研究业务资料和财务资料,制定了项目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

3.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根据项目自评,项目自评结果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项目决策情况:按照市级文件及光荣院管理规定,坚持统筹协调、均衡合理安排项目。

2.项目过程情况:按照财政相关文件规定合理使用资金。

3.项目产出情况:按照市级文件相关文件为休养员及重点优抚对象提供服务。

4.项目效益情况:按计划达到效益。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六)有关建议: 无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1_1_附件:2023年通州区光荣院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2023年通州区光荣院决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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