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至2025年度取暖季预防煤气中毒工作,自2024年11月10日起至2025年3月15日结束。为做好预防煤气中毒工作,保障全镇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依据《北京市2024至2025年度取暖季预防煤气中毒工作方案》及《通州区2024至2025年度取暖季预防煤气中毒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区委区政府坚强指导下,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密配合、通力合作,充分调动人力、物力资源,通过广泛开展预防煤气中毒宣传活动,全面提高群众的自防能力和自防意识;通过强化日常入户检查,及时发现整改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煤气中毒事故的发生,实现“宣传检查全覆盖、无死角,不发生群死群伤事故,不发生责任事故”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马驹桥镇预防煤气中毒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主管平安建设办公室的主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相关二级班子成员、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镇平安建设办公室(综治、安监)、镇党群工作办公室(宣传、纪委)、镇社区建设办公室(社会办、教委、文化)、镇农业农村办公室(农办)、镇民生保障办公室(计生卫生)、镇城乡建设办公室(规划、林场、林业站、环保)、镇经济发展办公室(经发科、财政科、金马驹、金桥)、综合行政执法队、马驹桥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经开区商务金融局二处等科室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主任)为组员。
预防煤气中毒工作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副镇长朱善斌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镇综治办主任王磊同志任副主任。
三、工作重点及标准
(一)未完成“无煤化”改造地区。针对村外围等散居房屋落实“四个必查”:即查合格取暖设备、炉具安装使用、房屋通风、取暖户安全常识掌握情况;二是落实“六项规定动作”:即逐户签订预防煤气中毒安全责任书、炉具张贴安全提示、填写检查记录、发现隐患下发整改通知书、紧盯问题整改、入户检查均留存影像或视频资料。
(二)已完成“无煤化”改造地区。一是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提高群众对使用燃煤、炭盆进行临时取暖危害性的认识;二是对2024年新完成“无煤化”改造,但取暖条件不理想的,逐户签订预防煤气中毒安全承诺书,并按照“四次温暖行动”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入户宣传检查。
(三)严格落实“三个严禁”。严禁工地、工棚、大棚、林地使用明火取暖,严禁学校教室宿舍使用明火取暖,严禁单位集体宿舍使用明火取暖。
四、阶段划分
本年度预防煤气中毒工作从2024年11月10日开始至2025年3月15日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即日起至2024年11月17日):一是成立镇预防煤气中毒协调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二是更新完善取暖户基础台账,组建镇级实名制督导检查队,以及村(社区)基层便民服务队,并开展岗前培训;
(二)实施阶段(2024年11月18日至2025年3月15日):
以四次“温暖”行动为牵动,深入开展预防煤气中毒宣传检查等工作。
1.“温暖一号”行动(2024年11月18日至24日):结合取暖季初期易出现事故高发特点,重点完成4项工作:组织开展第一轮集中入户宣传检查,核对更新基础台账,逐户签订预防煤气中毒安全责任书或承诺书,逐个炉具张贴“黄色”安全贴。
2.“温暖二号”行动(2024年12月9日至15日):组织开展第二轮集中入户宣传检查,逐个炉具张贴“红色”安全贴。
3.“温暖三号”行动(2025年1月13日至19日):结合春节假期前人员流动大特点,组织开展第三轮集中入户宣传检查,逐个炉具张贴“橙色”安全贴。
4.“温暖四号”行动(2025年2月17日至23日):结合农历正月十五后外省市务工人员集中返京特点,组织开展第四轮集中入户宣传检查,逐个炉具张贴“绿色”安全贴。
(三)总结考核阶段(2025年3月16日至18日):一是3月18日前,各成员单位上报工作总结至综治办;二是镇综治办统计汇总各部门工作情况,形成年度工作报告及相关考核意见,各村、社区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综治考核奖励。
五、职责分工
(一)镇党群工作办公室(宣传部):负责对预防煤气中毒工作进行正面宣传和安全提示。
(二)镇平安建设办公室(综治办):牵头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各部门工作开展,负责对各部门落实预防煤气中毒工作督导考核。
(三)马驹桥派出所、大杜社派出所:指导各部门落实预防措施,并对煤气中毒死亡事故开展调查工作。
(四)镇社区建设办公室(社会办):负责指导各社区、中心镇无居委会小区开展对煤火取暖户的预防煤气中毒宣传教育工作。
(五)镇农业农村办公室(农业办):负责指导、协调各村加强对农民煤火取暖户、吊炕(包括土炕)使用户的宣传教育、调查摸底、安全检查工作,推进农村地区的清洁能源改造工程建设。负责全镇大棚等农业设施的预防煤气中毒检查工作。
(六)镇社区建设办公室(教委):负责全镇中小学、幼儿园预防煤气中毒宣传教育、调查摸底和安全检查工作。
(七)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财政科):负责指导各部门、各村(社区)做好预防煤气中毒工作经费预算工作。
(八)镇城乡建设办公室(环保科):配合推动“煤改电”“煤改气”等清洁能源改造工程,从源头上降低煤气中毒事故的发生。
(九)镇城乡建设办公室(规划办):负责对施工现场和工棚宿舍开展预防煤气中毒的宣传教育、调查摸底、安全检查工作。
(十)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组织对燃气供应企业开展燃气隐患排查,配合有关部门对各类燃气器具引发的中毒事故开展调查;负责依法查处街面流动无照售煤、取暖器具的游商。
(十一)镇社区建设办公室(文化):负责指导、协调各村(社区)对文旅场所(单位)煤火取暖使用户的宣传教育、调查摸底和安全检查工作。
(十二)镇平安建设办公室(安监):负责依法对生产和使用一氧化碳的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监管,特别是加强使用燃气、炭火从事餐饮经营的企业加强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工作。
(十三)马驹桥市场监督管理所、经开区商务金融局二处:负责对本辖区民用燃煤取暖炉具和家用一氧化碳报警器市场进行检查,依法打击非法经营、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对本辖区燃煤取暖器具生产企业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对生产不合格取暖器具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罚。
(十四)镇民生保障办公室(计生卫生):负责协调辖区卫生院对煤气中毒人员进行医疗救治和相关救治信息报告,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科普宣教工作。
(十五)镇经济发展办公室(经发科):负责组织全镇商业门店从业单位落实预防煤气中毒工作。收集汇总及时公布合格燃煤取暖炉具销售网点名录,引导市民购买合格的燃煤取暖炉具。
(十六)镇城乡建设办公室(林业站、林场):负责镇域内林地、公园绿地内房屋开展预防煤气中毒的宣传教育、调查摸底、安全检查工作。
(十七)镇经济发展办公室(金马驹、金桥):负责对园区内相关单位开展预防煤气中毒的宣传教育、调查摸底、安全检查工作。
(十八)镇党群工作办公室(纪委):对发生的死亡事故,进行责任倒查。依据国务院《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相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管理责任。
(十九)各村、社区:成立实名制基层便民服务队,重点针对出租房屋、商户门店,孤寡老人、流动人口等重点点位和重点群体,深入开展预防煤气中毒的宣传教育、调查摸底、安全检查工作。
六、工作措施
(一)动员发动,强化工作保障。
一是镇农办、社会办等科室组织各居(村)委会、相关单位抽调人员成立实名制基层便民服务队,主动服务取暖群众,并将实名制名单报镇综治办。
二是各村、社区充分发动治保积极分子、志愿者、物业参与预防煤气中毒宣传教育;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鼓励邻里互助,开展群防群治工作;
四是组织基层党员干部对孤寡老人进行包户,强化日常宣传检查工作;
五是加强工作培训,确保宣传检查人员熟练掌握预防煤气中毒的相关常识。
(二)滚动摸排,建立基础台账。
根据往年事故发生情况,结合辖区“无煤化”改造、“23•7”特大洪涝灾后重建等实际情况,重点围绕使用煤火、土暖气锅炉、土炕较多的村、出租房屋、街边门店等高发地区,以及孤寡老人、流动人口等易发人群,加强入户宣传检查工作力度,摸清掌握本辖区使用民用燃煤炉、土暖气、土炕等取暖炉具的户数、人数,各相关科室、各村、社区建立预防煤气中毒基础台帐和明细表,并按照方案要求动态更新。
(三)广泛宣传,提高群众自防意识。
充分利用广播、微信公众号、横幅、标语,发放宣传材料、宣传品以及入户宣传等形式,加强预防煤气中毒工作宣传,增强群众对煤气中毒危害性的认识,提升日常预防能力。同时,各单位关注天气变化情况,遇大风、降雪等恶劣天气,及时以各种方式发布安全提示,提醒居民注意取暖安全。
(四)深入检查、严盯隐患整改。
按照“四个必查”要求,逐户逐项进行检查,特别是事故多发地区、“23•7”特大洪涝灾后重建地区,要加强入户检查频率,每次检查要填写《预防煤气中毒工作检查表》,并由取暖户签字;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当场填写《预防煤气中毒隐患整改通知书》,同时紧盯问题限期整改;对已进行“煤改电”、“煤改气”,实施清洁能源改造的地区,重点防止“死煤复燃”和临时取暖现象发生。镇综治办将成立镇级督查队对各单位、各村、社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督查结果报镇纪委、督查办。
(五)用足法规,严格责任倒查。
对于企业法人及经营者、出租房主不履行安全管理责任,致使员工或居住人煤气中毒的,派出所可依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等情况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条款追究其刑事责任。监察部门可依据国务院《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相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管理责任,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发生的死亡事故,综治办、纪委将进行责任倒查。
(六)督导考核,确保措施落实。
按照分类考核、综合评定的原则,围绕方案制定、机构建设、宣传检查、事故应急处置、情况信息上报等环节,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档案、实地检查、日常上报信息统计等方式,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其结果纳入综治办年度考核。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对预防煤气中毒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全面细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做到思想到位、组织部署到位。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根据职责任务,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落实实名制名单,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掌握信息,及时上报。各单位要按照阶段部署和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及时上报工作信息。对发生的煤气中毒事故,工作中的突出情况和疑难问题要随时上报至镇综治办。出现漏报、瞒报等情况的,将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管理责任。
附件:1.预防煤气中毒检查工作规定
2.预防煤气中毒安全责任书(模板)
3.预防煤气中毒安全承诺书(模板)
4.预防煤气中毒工作检查表(模板)
5.预防煤气中毒工作隐患整改通知书(模板)
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