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通州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持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行政复议工作以改革为契机,以新《行政复议法》实施为指引,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提高办案规范化水平,积极推进负责人出庭应诉,全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一、行政复议案件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23年,区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113件,较2022年558件增加了555件,同比增长99.5%。受理1033件,其中,决定维持435件,驳回申请136件。直接纠错236件,纠错率24.2%,以调解、和解等方式结案170件,调解率17.4%,综合化解率达到42%。
以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复议案件共17件,案件类型涉及信息公开、行政强制、行政处理等。
(二)案件特点
从被申请对象看,以街道乡镇为被申请人的案件共339件,占比30%。
从行政复议申请事项看,行政处罚类数量最多,共349件,占比31%;其次为投诉举报类296件,占比27%;行政强制类共223件,占比20%;信息公开类58件,占比5.4%;行政不作为类42件,占比4%;行政确认类15件,占比1.3%;其他类130件,占比12%。
从行政管理类别看,公安交管类380件,占比34%,市场监管类297件,占比27%,违建拆除类219件,占比20%,城市管理类41件,占比3.7%,人力资源类16件,占比1.4%,环境卫生类10件,占比0.9%,农业农村类8件,占比0.7%。
(三)纠错情况
区政府审结的复议案件977件中直接纠错236件,纠错率约为24%,较去年60件增长了近3倍。结果分别为决定撤销48件,责令履职10件,撤销并责令重做28件,确认违法150件。其中行政强制类案件164件,行政处罚类案件24件,信息公开类案件22件,行政不作为类案件9件,投诉举报类案件5件,行政处理类案件1件,其他类11件。
二、行政应诉案件情况
(一)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情况
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共285件,案件量较上一年199件增加了86件,增长了43%。其中区政府作为共同被告的案件150件,作为单独被告的案件135件。
(二)以各行政机关及街道乡镇为被告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情况
以各行政机关及街道乡镇为被告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共662件,案件总量较去年392件增加了270件,增长了69%。
其中,以各行政机关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301件,以街道乡镇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361件。
(三)败诉情况
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285件中,败诉7件,占比2.4%,虽然案件量成倍增长,但败诉率较去年3.5%有所降低,应诉水平稳步提升。其中判决撤销3件,判决撤销责令重做3件,判决确认违法1件。
以各行政机关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301件,败诉9件,占比2.9%。以街道乡镇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361件,败诉87件,占比24%。
(四)负责人出庭情况
区政府负责人积极应诉并配合法院审理工作,完成负责人出庭8件。以各行政机关及街道乡镇为被告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662件中,区法院开庭审理349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300件,出庭率达到86%,比上一年提高23%。
三、主要做法及亮点措施
(一)强化复议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办案能力
目前我区以“两科一室”架构承担全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通过“老带新”、“一帮一”、集中学习等方式快速培养提高人员办案能力,通过培训、重点领域法律法规学习、疑难案件研讨等提升业务知识储备。充分利用外脑资源为重大疑难案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通过复议法宣讲、畅通复议申请渠道等提高矛盾吸纳能力,并依法立案审查,做到“应收尽收”;通过对全区复议应诉人员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和复议应诉能力;通过“府院沟通”机制,增进沟通交流。针对存在败诉风险的案件,积极沟通,进一步明确裁判标准,为复议案件审理提供指引。
(二)加强矛盾化解,积极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通过案前化解、案中调解等方式,坚持把行政调解贯穿于行政复议办案全过程,加大行政复议调解力度。2023年审结的977件案件中,直接纠错236件,以调解、和解等方式结案170件,综合化解率达到42%。同时加强与公安、交通等部门的案前化解工作,通过案前化解未形成案件500余件,解答各类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
(三)为区重点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立足行政复议职能,聚焦区政府重点工作,为创建“无违建区”提供法治保障。一是在复议案件审理过程中,针对拆违案件数量较多、涉及群体性案件的乡镇政府,主动协调指导,督促依法履职。二是加强请示报告,及时对案件进行分析研判,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通过复议纠错,有效促进区政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量和败诉率“双下降”。三是搭建沟通平台,针对违法建设拆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交流研讨,加强信息共享,建立沟通机制。
(四)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源头规范行政执法
针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制发复议意见书等方式对各行政机关实际工作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有效降低败诉风险。2023年共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4份,通过召开座谈会,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方向,有效促进案前化解工作;针对程序不规范、处罚幅度不适当等问题制发意见书,规范执法程序,统一处罚标准;针对适用法律问题制发意见书,要求加强与行政相对人的沟通,全面梳理涉及自身行政职责的法律依据;针对认定事实不清、程序违法等问题,及时发送行政复议建议书,从源头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五)积极推进负责人出庭应诉
2023年,全区高度重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4月以区委依法治区办名义转发《关于全面深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指导意见》,严格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出尽出”法定职责,扎实推动出庭应诉工作走深走实,对庭审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做有针对性调整,防止类似行政行为被重复起诉和败诉。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
持续深化通州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在集中行使行政复议权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审理、决定、执行、监督各个环节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行政争议化解中的主渠道作用。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优势,通过案审会、复议听证等方式,不断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质量,提升行政复议权威性、专业性和公信力。
(二)强化行政复议调解化解功能
在严格依法办理案件的同时,更加侧重争议实质性化解,提升“案结事了”率。将行政复议融入到非诉化解矛盾纠纷的大局中,推动完善信访、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坚持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消除风险隐患。
(三)强化行政复议对行政执法的监督规范作用
积极发挥行政复议对行政执法的监督规范作用,推动行政监督与各类监督有机贯通,形成监督合力。强化复议意见书、建议书、约谈、责令限期整改和通报等措施,实现个案监督纠错与倒逼依法行政的有机结合,不断促进依法行政水平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