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地震局2023年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4-12-18 11:21    来源:区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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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地震局

2023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主要职责

机构设置:根据中共北京市通州区委办公室、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关于印发《北京市通州区地震局机构职能编制规定》(京通办字【2022】2号)的通知规定,北京市通州区地震局为区政府直属,归口应急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正处级,经费形式为全额拨款;核定区地震局事业编制12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1名。内设机构为办公室、综合业务科,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2正2副。

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关于防震减灾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2.开展本区地震灾害的综合防御工作。3.管理本地区地震监测网点和设施,开展地震监测预报管理工作。4.负责向政府及时报告震情,协助区政府采取措施处理地震事件,保持社会稳定。5.负责防震减灾的宣传教育,普及防震减灾知识,增强人民群众的防震减灾意识。6.指导基层的防震减灾工作。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部门行政编制0人,实际0人;事业编制12人,实际12人;聘用人员(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2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全面落实防震减灾工作,保证监测点正常运行,保障应急物资储备库的正常运转,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活动科普防震减灾知识。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3年收入预算540.39万元,比2022439.09万元增加101.3万元,增长23.07%。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540.39万元,比2022439.09万元增加101.3万元(增加内容为项目经费、人员经费);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与2022年持平;上年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与2022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431.45万元,占总支出预算79.84%,比2022400.67万元增加30.78万元,增长7.68%。

(二)项目支出预算108.95万元,比202238.42万元增加70.52万元,增长183.57%,原因为增加地震风险普查(尾款)项目。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行政运行、地震监测、地震监测预报、地震应急救援、其他地震事务支出等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区地震局本级。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65万元,比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0.0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数0.05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0.1万元减少0.05万元,主要原因:预计公务接待量较小。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0.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数0万元,2022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无购置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0.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0.2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24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15万元,其他0.01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公务车保有量无变化,运行成本无变化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3.92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3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区地震局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5.75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5个,占本年预算项目5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08.95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截至2022年底,部门共有车辆1台,共计19.54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政府储备物资原值193.8万元。

六、名词解释

预算: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具体编制本级预算草案,各部门编制本部门预算草案。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事前绩效评估:指在预算编制时,财政部门根据部门战略规划、事业发展规划、项目申报理由等内容,通过委托第三方的方式,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法,对项目实施必要性、可行性、绩效目标设置的科学性、财政支持的方式、项目预算的合理性等方面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

绩效评价: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其中,绩效目标的设立是开展绩效评价的前提和基础,绩效评价指标是绩效评价的工具和手段,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是绩效评价的主要内容。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财政监督:指财政部门在财政分配过程中,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或个人涉及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国有权益以及其他有关财政管理事项进行监督,对其合法性进行监控、检查、稽核、督促和反映。

附件: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项目支出表

5.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6.财拨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1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11.三公经费支出表

12.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1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区地震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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