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国资委监管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印发实施。本办法旨在规范监管企业薪酬管理行为,促使企业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升企业整体的经营效率,进一步推动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一是明确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区国资委对企业工资总额预算实行核准制管理,根据工资效益联动指标,结合年度生产经营目标、企业盈利能力、资产质量等指标,合理确定监管企业年度工资总额。二是完善工资总额管理程序。监管企业工资总额管理程序主要包括预算编制、预算审核、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预算清算等环节。三是优化企业内部分配管理。监管企业在经核准的工资总额预算内,依法依规自主决定内部工资分配,重点向主导产业和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的关键领域倾斜。四是加强工资总额监督检查。区国资委将监管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情况纳入出资人监管,会同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定期开展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必要时委托专门机构进行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