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医疗救助2024年度四季度业务公开情况

日期:2025-01-17 15:47    来源: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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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京医保发〔2022〕37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简化申请、审核、救助金给付流程,社会救助对象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后,实行医疗救助“一站式”直接结算。2024年季度,通过手工报销支付医疗救助费用1.09万元。其中,实时结算住院费用109.35万元,实时结算门诊费用257.47万元;手工报销住院费用0.53万元,手工报销门诊费用0.56万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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