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2025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日期:2025-02-11 22:40    来源:区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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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2025年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2025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5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主要职责

1)、机构设置:

办公室、人才服务科、流动党员管理服务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科、就业服务科、人力资源综合管理服务科、社会保险服务科、失业人员管理服务科、市场监测科和积分落户服务科。

2)、主要职责是:

主要承担贯彻执行有关就业政策和人才政策,负责对本区所有劳动者提供公益性就业服务,对大中专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者等重点群体提供专门就业服务,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基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代理,承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及相关服务工作,承担本区人力资源调查统计、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承担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部门事业编制43人,实际42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伴随副中心产业结构升级迭代、“智慧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推进,以及社保、就业政策全面优化调整,对基层业务经办能力、就业创业服务供给方式提出了更高要求。2025年,公服中心将结合市、区民生重点工作要求,在持续做好做优常规性工作基础上,探索创新亮点服务项目,沉淀品牌化服务方式,重点从以下三方面发力。

(一)持续提升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效能

一是继续深化“暖心”服务理念,优化档案接收和窗口服务,完善存档人员社保代办服务,推进“网上办、掌上办、跨省办、就近办”。二是继续规范区级公共集体户服务,结合区域实际继续优化办理指南、细化提交材料以及简化办理流程,做好政策宣传解读。三是做好积分落户服务工作,强化系统审核的精细化,积极稳妥完成2025年度积分落户工作。同步提供与上述服务相关的操作指导,推动营商环境再优化、办事效率再提升、政务服务再暖心,在打造副中心特色“北京服务”中走在先、作表率。

(二)不断健全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体系机制

一是全面强化“家门口”智慧就业服务平台的应用和推广,同步创新“副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提升计划”,抓好《北京市公共就业服务地方标准》日常培训和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业务指导,加强“三员队伍”建设和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同频共振。二是强化“产业促就业”,激发就业扩容提质新动能。围绕市级部门搬迁用工需求,副中心交换站、张家湾奥特莱斯等重大项目、重点用工企业,建立常态化信息采集对接机制,在做好用工服务保障的同时及时解决本地劳动力就业。三是创新“就业职导员”培育计划,完善重点人群就业服务支持体系,组建通州区就业“职”导员团队,推动“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双提升。

(三)加强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精准帮扶

一是拓宽渠道,深化“公共服务+市场化服务”双管齐下、“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人力资源机构”多位一体的就业岗位供给机制,稳定基层公共部门岗位供给,夯实精进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六步工作法”,持续健全全链条闭环式就业帮扶体系。二是聚焦以训提能,以激发内生就业创业能力为目标,围绕副中心产业布局,探索设置副中心适合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的培训项目,通过“青年求职能力实训营”“电商创业训练营”等形式,持续增强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择业竞争优势。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5年收入预算1604.57万元,比20241441.92万元增加162.65万元,增长11.28%。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596.92万元,20241441.92万元增加155万元(基本支出增加155万元);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2024年持平;上年结转结余资金7.65万元,20240万元增加7.65万元(中央资金结转“两节”慰问失业困难人员资金)。

(其他资金收入项目及变动情况需要部门补充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2025年基本支出预算1586.92万元,占总支出预算98.90%,比20241431.92万元增加155万元,增长10.82%(变动较大的部门请说明原因)

(二)2025年项目支出预算17.65万元,比202410万元增加7.65万元,增长76.50%,增加原因为中央资金结转本年支出。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项目支出经费。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1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5万元,与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持平。其中:

1.    因公出国(境)费用。2025年预算数0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0万元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持平。

2.    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数0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0万元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持平。

3.    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数1.8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5年预算数0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0万元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数1.8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万元,其他1.85万元;2024年预算数持平。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5年北京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20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5X北京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北京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1.47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5年,北京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个,占本年预算项目1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0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底,本部门共有车辆1台,共计38.86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共计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共计100万元。

六、名词解释

预算: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具体编制本级预算草案,各部门编制本部门预算草案。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事前绩效评估:指在预算编制时,财政部门根据部门战略规划、事业发展规划、项目申报理由等内容,通过委托第三方的方式,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法,对项目实施必要性、可行性、绩效目标设置的科学性、财政支持的方式、项目预算的合理性等方面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

绩效评价: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其中,绩效目标的设立是开展绩效评价的前提和基础,绩效评价指标是绩效评价的工具和手段,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是绩效评价的主要内容。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财政监督:指财政部门在财政分配过程中,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或个人涉及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国有权益以及其他有关财政管理事项进行监督,对其合法性进行监控、检查、稽核、督促和反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反映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项目支出表

5.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1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1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12.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1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5部门预算草案报表公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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