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分享:
字号:        
(〔〕号)

北京市通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推动金融业

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通发改202417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通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10


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推动金融业高质量

发展的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北京城市副中心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加快建设全球财富管理中心、全球绿色金融和可持续金融中心,全方位支持金融企业做优做强,促进副中心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细则。

、鼓励开展金融业务创新,强化业务发展支持

)重点培育“十百千工程”独立法人金融类企业和金融科技企业。年度营业收入突破十亿元的,一次性支持100万元;年度营业收入突破百亿元的,一次性支持500万元;年度营业收入突破千亿元的一次性支持1000万元

)鼓励开展金融技术、产品、服务、模式等创新。年度获得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等国家级监管部门认可及推广的,支持50万元;获得北京市级部门(包括市政府、市级相关部门)认定、评选、推广的,支持20万元;在北京城市副中心首创、推广应用、取得示范效应的,支持10万元。

    )鼓励发展数字人民币业务。创新应用场景在北京市产生重大影响的,支持30万元;在副中心开展数字人民币场景应用并取得示范效应的,支持15万元,开展数字人民币推广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效的,支持3万元。

)支持成长性企业业务发展。机构业务发展成效实现年度增长的,视情况给予一定资金支持;自2023年度起,连续3年业务发展成效持续增长的,额外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连续3年业务发展成效复合增长率超过10%的,结合实际增长情况,额外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

、加快建设全球财富管理中心,打造全球财富管理新高地

   )对符合条件的财富管理、资产管理类机构,资产管理规模(AUM)突破2000亿元的,给予一次性最高3000万元资金支持。

   )支持财富管理业务加速发展。理财企业年度新增理财规模达100亿元的,支持100万元;资产管理企业年度新增资产管理规模达50亿元的,支持50万元。

)支持财富管理机构拓宽绿色业务。年度绿色理财产品发行规模超过100亿元的,支持50万元;年度绿色资管产品发行规模或实际绿色投资规模超过50亿元的,支持30万元。

、加快建设全球绿色金融和可持续金融中心,创新绿色集约发展新模式

)支持加大绿色贷款投放力度。年度新增绿色贷款金额超过5亿元的银行机构,支持100万元。

)对参与制定绿色标准、认定绿色项目库、开展绿色交易的机构,支持20万元。

)支持开展绿色保险业务。年度绿色保险保费规模超过5000万元的保险机构,支持15万元。

十一)支持发行绿色债券。年度绿色债券承保发行规模超过1亿元的证券机构,支持10万元。

、优化发展要素支持,构建卓越营商环境

依托北京城市副中心大规模市场优势与配套体制优势,通过“我帮企业拓市场”强化服务金融机构,按照机构对副中心经济社会发展综合支撑情况,积极对接副中心重大项目、重点建设、重点产业、特色企业、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需求,支持金融产品、服务的场景应用。

(十)支持高层次金融人才在副中心集聚发展。对高级金融管理人才及专业技术人才在人才激励、职住平衡、引进培育等方面开展多维度政策支持;配合区人才主管部门统筹开展金融人才年度评价和激励,按照最高为机构业务发展成效15%的比例、单人最高100万元的额度给予运河金融人才激励支持。

(十)对符合条件的优质金融机构提供生活后勤保障等 “一对一”专项对接服务及配套资金支持。对服务副中心两大金融发展定位,赋能产业、拉动行业、贡献突出的领军金融机构,经区政府同意,可根据发展需要开展政策支持。

、附则

)本细则适用于国务院、国家及北京市金融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符合城市副中心发展定位的金融类企业。

)本细则各支持条款中企业同时符合市级政策条件的,支持同步申请。同时符合副中心其他同类型支持政策的,按照“择优不重复”原则开展支持。

)本细则由通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执行期间,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或遇政策调整的,从其规定。

相关解读

主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承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通州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120001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947号 京ICP备2001525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