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通州区财政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北京市财政局的有力指导下,依法履行财政职能,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责任全面落实,财政法治化建设取得了新成效。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依法履职,财政管理与监督展现新作为
围绕《2024年通州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中明确由区财政局牵头的“加强财政审计监督”财政部分,积极在法治轨道上研究推进各项工作。
1.严格落实财会监督。做好市级、区级重大政策落实以及重点突出问题的监督检查。一是强化对预算执行的动态监管,开展2023、2024年度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以及存量资金专项检查,覆盖全区11个乡镇。二是做好中央重大政策落实以及重点突出问题的监督检查。开展重点领域财会监督专项行动,组织各街道、乡镇和相关部门对财经纪律重点问题开展自查;强化惠民惠农“一卡通”监督管理;参与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延伸检查、街道乡镇第三方服务专项检查、镇村两级往来款专项清理、乡镇集体林场专项整治、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等检查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
2.大力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加强各项资金统筹力度。打破支出固化僵化格局,实行预算支出“项目化”管理,探索预算编制新路径,确保重点领域、重要项目资金投入。扎实开展乡镇三方服务清理规范专项行动,配合做好信息化系统清理工作,大力压减非必要支出,控制项目成本。全力以赴抓好预算执行,统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稳存量、专项基金等非财拨资金,严控一般追加,大力压减论坛、节庆、展会等活动。有序盘活存量资金。
3.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完善全成本预算绩效分析管理机制,健全支出标准体系,以成本管控为导向,压减低效无效成本,截至2024年底,我局已完成新设或优化支出标准200余项,切实提升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协同深化零基预算和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创新事前评估机制,评价范围拓展至街乡镇财政运行层面,进一步提升财政综合运行能力。
4.持续加强政府债务风险管理。建立健全地方债务风险应急工作机制,全面防范债务风险。结合我区经济水平、财力状况、建设任务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科学适度举债,保障重点项目建设。依法落实政府债务偿还责任,提前测算到期债务还本付息金额并纳入年度预算管理,统筹安排好预算资金、项目回笼资金和再融资债券资金,保证我区到期债务按时偿还,牢牢守住债务风险底线。严格对全口径债务进行全程动态管理和风险预警监控,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
(二)健全工作机制,依法行政管理能力实现新提升
1.强化合同全过程管理,提高内控管理有效性。针对财政合同管理实际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堵点,修订完善《北京市通州区财政局合同管理办法》。压实合同管理后评估机制,每半年开展1次合同梳理备案工作,按照边梳理汇总,夯实合同台账基础数据,边指导培训,提升合同经办人合规性的工作思路,对已签订合同情况开展“回头看”工作,纠查签订问题,摸排履约风险,及时预警整改,筑牢财政合同管理防火墙。
2.严格行政文件监管机制,提升财政政策发布质量。一是健全评、征、审、发、清五机制,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高标准制定、高质量清理、高水平管理。坚持“立改废”并举,开展存量文件清理工作,及时更新与法律法规不一致、不衔接、不配套行政规范性文件,修改印发规范性文件1件。二是以高标准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为抓手,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核职责,对报区政府决策事项、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核13件。三是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压实审查主体责任,将公平竞争审查前置于发文环节,做到增量文件应审尽审,重要文件及时报备,实现公平竞争常态化审查,从源头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3.落实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外脑作用。按照事前防范法律风险、事中法律控制为主,事后法律补救为辅的原则,法律顾问严格按照审核流程,扎实服务合法性审查工作,协助草拟、审核及修改协议合同文本,为各部门提供法律咨询,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政府依法行政中的作用,最大限度降低行政风险。
(三)规范权力运行,行政执法质量再上新台阶
1.积极落实“一码检查”,规范行政检查行为。坚持“逢查必扫”,建立“最多查一次”工作机制,将“扫码”固化为行政检查规定动作,打通重复检查、多头检查行政堵点,增强检查规范性。探索“非现场监管”,创新监管方式,按照市区两级工作要求,逐渐形成“非现场监管为主,现场检查为辅”的监管新模式,实现日常检查“无事不扰、无处不在”。
2.聚焦柔性执法,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坚持依法行政、过罚相当,严格对照职权清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积极推进落实轻微违法免罚和初次违法慎罚制度,建立容错机制,在法定范围内给予企事业单位自我纠错的空间,引导并督促及时纠正,营造更加良好的营商环境。2024年作出不予处罚决定1件。
3.坚持部门联动,实现财会监督与纪检监督贯通协同。梳理报送巡察线索,全面梳理和查阅2020年以来21家单位的监督检查情况及相关档案,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相关问题。定期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向区反腐倡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预决算公开阶段性检查、合同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等相关问题。根据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开展监督检查,并提出相应的处理处罚建议。
4.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工作要求,完善行政执法公示的信息审核、发布、撤销和更新制度,多措并举做好执法信息公示。做好事前公开,动态更新基本信息、执法人员信息、行政执法清单、年度执法检查计划等公开内容。加强事后公示,按季度更新执法动态,及时准确“双公示”,自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强化法治意识,法治宣传教育呈现新气象
1.普法宣传提质增效。按照“八五”普法规划要求,我局普法工作做到日常宣传和主题宣传每季度都有新内容。一是抓好重要节点,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12.4宪法宣传周”、“法治护航 平安双节”等重点政策主题宣传活动。二是聚焦热点内容,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范电信诈骗、国家安全教育、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优化营商环境等日常宣传,提升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三是突出重点学习,定期开展保密法、行政复议法、统计法等法律法规学习,营造良好财政法治软环境。
2.深耕财政“法治课堂”。把法治教育作为党员学习、干部培训和财政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以财政课堂、旁听庭审、以案释法、网上知识竞答等多种手段丰富拓展普法形式。依托中央、市、区多级学习资源,线上线下组织开展“2024年度行政执法网上培训”等3场法治专题培训,积极参加全区组织的依法行政相关培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组织参加2次财政工作人员现场旁听庭审活动,深入法庭一线庭审观摩,“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度财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但仍然存在不足和短板。主要是行政执法人员配置、法治队伍专业化建设与法治政府建设还存在步子不够大、亮点不够多的情况,法治宣传教育形式不够灵活多样,普法宣传活动部门联动不够充分,部门法律风险防控的意识还有待提升。对此,区财政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对标对表副中心建设要求,进一步提高站位、拓宽视野、丰富措施,系统深入开展机制创新、方法创新,全力打造具有过硬法治思维、严格依法行政、善于依法理财的财政干部队伍,一体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努力建设符合副中心需要的财政“大法治”格局。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落实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
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学习教育必修课,及时跟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论断新要求,努力做到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抓好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财政干部法治教育三种形式,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法治财政建设全过程。
抓好关键少数,重点抓实领导干部学法顶层设计。突出围绕服务大局,提高财政领域宣传教育的有效性、及时性,全年开展5次法治专题学习,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国家安全教育,以及《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行政复议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统计法》及系列法规精神、《通州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等5部新修订法律文件,增强领导干部治理能力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
管好绝大多数,全面加强机关干部法宣教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我局干部群众法治培训的关键课程,组织开展“百讲党课进基层”、“学习贯彻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2场专题党课,做到“一把手”亲自讲课,全战线覆盖学习。
(二)持续强化财政法治建设组织领导
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重要工作、重点领域亲研部署。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依法行政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财政工作总体布局,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党政主要负责人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度述职内容。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部门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北京市通州区财政局2024年“深化法治宣传教育 推进财政依法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普法目标责任和实施路径。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加强政治引领。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部署,局党组带头弘扬学法用法“主旋律”,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财政工作的全过程。二是做好“八五”普法验收。全面落实北京市和通州区“八五”普法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工作保障,确保普法工作落到实处;提前梳理自查,查漏补缺,全力消除普法工作“盲点”和短板;同时加强宣传引导、氛围营造,坚持规划落实与法治宣传并行。三是落实扫码检查改革。积极推动涉企检查“逢查必扫”,全面推行“亮码告知”、非执法人员“应扫尽扫”、规范第三方机构检查、完善服务类对象扫码机制等政策要求,持续提升监管效能,促进公正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