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社信联办发【2016】4号通州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通州区诚信建设新闻信息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26 来源:区经信委
 

 

北京市通州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通州区诚信建设

新闻信息工作的通知

                  

各成员单位:

为大力推进全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广泛宣传各领域、各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营造良好的诚信建设社会氛围,提高市民对全区诚信建设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现就加强通州区诚信建设新闻信息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新闻信息报送重点

(一)《通州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通州区2016年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意见》的落实情况及主要做法,2016年通州区诚信建设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区政府折子工程诚信建设工作月报项目的推进情况及主要做法。

(二)工商、税务、安全生产、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住建、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推动自身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开展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征集的情况及做法。

(三)相关单位诚信“红黑名单”认定和更新情况;守信优待政策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工商、质检、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等部门开展失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效及做法。

(四)开展诚信主题实践活动的情况。重点报送“质量第一”、“诚信做产品”、“百城万店讲诚信”、“诚信经营示范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放心消费创建”“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的开展情况。  

(五)打击假冒伪劣执法情况和打击假冒伪劣的监督、投诉和处置机制的主要内容;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成效及做法。

(六)规范窗口部门的文明用语,政务双公开,阳光办案、阳光执法等内容。

(七)本单位或行业的诚信人物、诚信企业、诚信群体的典型培育和先进事迹。

二、严格落实信息报送要求

(一)要充分重视诚信新闻信息工作,确保所报信息内容真实、表达准确、文字精炼,叙述完整,上报信息必须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阅后方可报送。

(二)所报送的新闻信息均为对外公开发布信息,优秀信息将在通州文明网、通州区信用信息平台等网站上发布。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选取优秀信息和新闻亮点在《通州时讯》等报纸上进行集中宣传。同时,各单位要利用本单位或行业的网站,发布诚信建设工作新闻信息,积极联系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本单位的诚信建设工作亮点。

    (四)信息上报要及时,每月报送信息数量一般应不少于4条。报送文字稿件的同时可提供相关照片(选取有代表性的1-2张即可,图片为jpg格式,附简要文字说明)。 

采取有针对性的单篇报送,并将信息word文档命名为单位名称加内容的形式,如:**+题目+编号。此外,为避免同名文档下载时被替换,不同内容的信息不要重复命名。

    (五)信息一律采用电子邮件报送,有特殊情况可用其它方式。上报信息时采用《诚信建设新闻信息工作报送表》(见附件),信息发送至邮箱shehuixinyongxinxi@163.com。信息后要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便及时沟通、约稿,并标注是否已在网站和媒体上发布。请信息员加入“诚信建设”QQ208616025,以方便沟通交流。

三、实行量化目标管理

(一)考核范围

通州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成员单位。

(二)考核内容:报送信息的数量、质量及采用量。

(三)计分标准

上报1条信息,记1分;采用1条信息,记5分;被评为优秀信息或在市级媒体采用的追加5分。

(四)评优条件

1.主管领导重视信息工作,设有专职诚信建设新闻信息联络员。

2.报送信息主旨突出,角度新颖,文字简练,时效性强,未发生信息错报、虚报现象。

3.每月报送信息数量要达到4篇以上。

(五)考核奖励机制

1.我区诚信建设工作已经被列入2016年区政府折子工程。诚信建设新闻信息报送工作将作为年终考核各单位推进诚信建设工作的量化标准之一。

2.每季度将统计一次信息报送情况,在诚信建设工作联席会上通报情况。年终评定优秀信息联络员,对诚信建设新闻信息报送工作突出的信息联络员予以一定奖励。

    附件:诚信建设新闻信息工作报送表                      

            通州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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