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州区2016年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01 来源:区经信委
 

通州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

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州区2016年诚信

体系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现将《通州2016年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通州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2016年3月15

(联系人:魏永刚;电话:69544284

通州区2016年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意见

2016年是我区诚信制度化建设承上启下的一年,是完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顶层设计全面落实行动的一年。我们要紧紧围绕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的统一部署安排,结合2015版创城对标达标指标要求,全面落实《通州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按照我区诚信体系建设的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在通州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抓好工作落实。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市委有关会议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北京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为重点,坚持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相结合,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倡导和弘扬重信誉、守信用、讲信义的良好风尚,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创造条件,为建设北京行政副中心提供有力的精神道德支撑。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推进通州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目标,坚持政府有力推动、企业主动作为、社会共同参与、公民普遍响应,把政府、企业和社会力量汇集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方面各环节。以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为重点内容,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行业和部门信用建设,构建诚信“红黑榜”机制,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和诚信系列主题实践活动,促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活动的有效开展,不断强化全区诚信意识,加快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步伐。

三、主要内容

明确诚信建设的牵头单位:通州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牵头单位为区经济信息化委,政务诚信牵头单位是区政府办,社会诚信牵头单位是区文明办,商务诚信牵头单位是区商务委,司法公信牵头单位是区政法委。

(一)政务诚信方面

1.梳理并公开执法部门的“权力清单”。

2.继续开展党组织和党员的公开承诺活动。

3.规范“窗口”行业管理,做好制度上墙,开通微信预约、咨询平台服务。

4.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已列入折子工程,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围。

(二)商务诚信方面

5.建成通州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网络平台。依据2015年第120次区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的《通州区公共征信系统建设方案》和《通州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网络平台建设预算》,在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统筹协调下,以区信息中心为主,积极开展平台建设的调研会、座谈会及专家研讨会,做好平台建设的顶层设计。以建设与北京市行政副中心相适应的标准要求,搞好整体设计、招投标、软硬件购置与开发、与市信用信息平台对接等建设工作。争取在10月底面向全社会开放运行。

6.继续发布诚信“红黑榜”,坚持典型失信案例报送工作。依据《通州区诚信“红黑名单”制度》,坚持每季度公布一批诚信“红黑名单”。并在对外服务大厅等公共场所进行滚动播出,利用各种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教育。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推荐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典型案例的通知》(发改电〔2015776号)精神,坚持每个有执法权力的成员单位每月25日前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各一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典型案例。办公室汇总后于每个月底前向市经信委汇报。

7.开展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依据我们下发的《通州区守信示范企业评定与激励实施办法》、《通州区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实施办法》的有关条款,结合自己的三定职责,开展联合行动。对诚实守信者进行奖励。我们利用召开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动员部署大会时机对评选出的第一批守信企业进行表彰。对失信“黑名单”企业进行联合惩戒,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及时补充完善这两个实施办法,使之更有可操作性。

8.建立企业法人、社会组织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由通州工商分局牵头,加快推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示制度。要在区政府和通州工商分局门户网站上建设公示专栏,对已经赋码的法人和其他组织要尽快向社会公开,对存量要尽快赋码。要在新码与原有的管理代码间建立映射关系,新旧码一同公示,便于社会查询。由通州工商分局建设全区的公示专栏,并及时报送“信用北京”网站。

9.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依据《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方案〉的通知》(京社信联办发〔20155号)精神,依托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建立统筹协调机制,负责日常工作的检查推进。区政府成立“双公示”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常委、副区长于世疆同志任组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任组员,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我区“双公示”工作。每单位确定一名“双公示”工作联络员。区各部门要制定相应的“双公示”工作方案,明确具体承办单位和落实人员,安排好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

具体工作是由区信息中心负责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建立“通州区人民政府双公示专栏”,由各参会单位在自己的门户网站上建立“通州区xxx局双公示专栏”,在专栏上公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并将公布的信用信息及时报送区信息中心区信息中心汇总各单位上报的信息后在“通州区人民政府双公示专栏”上进行公示,并将信息上传北京市经济信息化委。整个“双公示”工作预计在20163月底前完成。

10.大力开展重点领域的信用信息系统建设。通州工商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安监局、区质监局、区食药监局、区住建委、区环保局、区交通局等单位要制定出本单位加强自身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开展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征集的工作方案。积极与市有关委办局联系,与已经创城成功的有关区联系,从网上查找全国文明城区的先进经验做法,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加强组织领导组织优势力量抓好工作落实。各单位的方案要在310前报送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11.开展突出失信行为专项整治。通州工商分局、区质监局、区食药监局、区环保局等四部门要根据本单位职责和年度工作任务,紧紧盯住我区存在的突出失信问题,开展卓有成效的专项整治活动。要制定突出失信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抽调精兵强将,开展联合执法。紧盯问题做工作,不解决问题不撒手。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坚持把问题解决彻底。各单位开展突出失信问题专项整治的情况要写出书面报告,于10月底前报送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

12.开展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和管理工作。今年上半年我们要结合我区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同步开展公共信用与信息的归集管理工作。落实《北京市行政机关归集和公布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和《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制定《通州区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管理办法》,加强我区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和管理工作。确保及时、准确、保密。

13.推进政府部门带头使用信用产品。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意见》(京社信联办发〔20142号)精神,建议区政府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公共资源交易、政府资金补助等重点领域,带头使用信用信息或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将申请人良好的信用状况作为各类行政许可的必备条件。

14.大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工作。(1)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手机报、微信平台等传统和现代传媒技术,宣传诚信知识。征集全社会对诚信方面的意见建议。拍摄“诚信建设宣传片”微电影,制作四大诚信宣传海报,编写诚信漫画宣传手册,建设社区诚信图书角,发挥道德讲堂、论坛讲座的基础优势,提高全区人民群众的诚信意识。(2)开展诚信主题实践活动。区文明办、园区管委会、区质监局、区商务委、区食药监局等单位要大力开展诚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制定主题实践活动计划、方案,利用重要节点组织实施。各单位要把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相结合,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相结合,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要把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与提高行业从业人员的素质、完善行业管理的规章制度结合起来,把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结合起来,使教育和管理在内容上相互衔接,在效应上相互补充;还要把开展活动与各系统、各单位开展的各类“质量第一”、“诚信做产品”、“百城万店讲诚信”、“诚信经营示范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放心消费创建”、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药品安全周”、“创建文明乡镇、文明单位、文明工地、文明社区、文明风景区”、“12.4宪法宣传日、税收宣传月、“6.14诚信记录关爱日、诚信宣传周等活动有机结合、有效融合、相互促进,使活动更加深入,更有成效。(3)加强未成年人诚信教育。开展文艺作品征集、文艺汇演等寓教于乐的形式加大对未成年人的诚信知识灌输。开展“小手拉大手,诚信进万家”活动,开展文明诚信倡议活动,让学诚信、讲诚信、用诚信成为每个家庭的自觉行动。(4)开展诚信先进典型评选表彰活动。积极推出诚信先进典型,在“通州榜样”上大力宣传,以点带面,提升我区诚信建设的标准水平。

(三)社会诚信方面

15.根据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纲要20142020年》所列内容,加强相关行业管理,开展专项培训和讲座,以提高社会组织的诚信自律水平。

16.探索建立行业准入诚信承诺制度及个人诚信档案,在食品药品、金融、电信等行业试点先行。

17.在社区(村)开展居民(村民)诚信公约征集、评选活动。

(四)司法公信方面

18.推进司法信息公开,建立针对不同主体的信息公开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19.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自查,监督司法公正。借助“七五”普法的契机,在全区范围内进行法制宣传,全面提高全区人民的法律素质,从社会层面对司法公信进行监督。

四、组织领导

依托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五、方法步骤

通州区2016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共分为四个阶段实施,时间从20161月—201612月。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3月底前)

召开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动员部署大会,下发新修订的《通州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通州区2016年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意见》及各责任单位的任务清单。全面启动我区社会信用信息网络服务平台建设。

(二)具体实施阶段(20164月—10月底)

各责任单位根据本单位的任务清单和《通州区2016年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意见》制定出本单位的2016年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计划,于3月底前上报通州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各单位根据实际开展卓有成效的工作。

(三)绩效考评阶段(201611月)

由通州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区政府督查室,对各责任单位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专项绩效考评。

(四)总结表彰阶段(201612月)

根据对各单位绩效考评的情况,下发表彰通报对先进典型进行表彰。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稳步推进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列入重要日程,摆在重要位置,精心设计、找准重点、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分工、考核方法和完成时限,坚持教育为先、制度为本,典型引领、活动引导的方法,结合实际做出动员部署、扎实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注重典型

以我区今年准备开展的两次诚信主题实践活动为依托,加大对各行各业涌现出的诚信企业、诚信群体、诚信个人的宣传力度,要运用各种媒体手段进行大力宣传表彰。扩大先进典型的社会影响力和“黑名单”企业的负面效应,在治理重点领域、解决突出问题上求突破,在激励守信、惩戒失信上见实效,使宣传教育取得良好效果。使全社会诚信意识普遍增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明显提高。

(三)统筹协调,形成合力

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各牵头单位要加强指导、协调、督查;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承担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行业协会商会要主动作为,建立行业自律惩戒机制,加强行业自律规则的建设,形成全方位、多层面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通州区2016年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计划

月份

完成任务

完成单位

备注

1

1.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调研。

2.拟制通州区2016年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意见。

3.组织开展通州区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座谈会,研

究平台建设具体方案。

区创城办、

区经信委、

通州工商分局等单位

2

1.组织召开通州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动员

部署大会。(下发相关文件材料)

2.召开我区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专家论证会。

区创城办

区经信委

3

1.发布2016年第一批“红黑名单”。

2.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

3.相关责任单位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4.区信用信息平台组织招投标。

相关责任单位

区经信委

4

1.区食药局指导开展以诚信为主题的企业评选表彰活动。

2.区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硬件部分基本到位。

3.制定企业、企业法人、自然人信用信息征集归

集的实施办法。

区食药监局等相关单位

区经信委

5

1.全区各单位开展“认知诚信、践行诚信”为主

题的教育实践活动。

2.向全社会开展征集诚信用语、诚信故事等活动。

3.启动2016年诚信“八大主题”诚信企业、诚

信个人评选活动。

4.区安监局指导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区文明办、区创城办、区安监局、区广电中心、区园区管委会等单位

6

1.发布第二批“红黑名单”。

2.区金融办组织金融机构开展全国信用记录关

爱日活动。

3.由区食药局牵头开展食品安全周活动。

4.组织创城指标(诚信部分)的对标自查。

区创城办、区金融办、区食药局及各责任单位

7

1.工商、质监、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四部门

开展失信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

2.制作区信用信息平台网页,建立数据库,归集

各类数据。

通州工商分局、区质监局、区食药局、区环保局

8

1.继续开展突出失信问题专项整治活动。

2.导入数据库数据,平台进行内部测试阶段。

通州工商分局等单位

9

1.公布第三批“红黑名单”。

2.结合创城指标(诚信建设部分)对标达标,督

促各单位查漏补缺。

3.由区质监局指导开展全国质量月活动。

区质监局等各责任单位

10

1.开展“小手拉大手,诚信进万家”主题实践活

动。

2.开展全区诚信主题教育成果展览。

3.区信用信息平台进入内部试运行阶段。

区文明办、区创城办、区经信委等单位

11

1.召开全区诚信企业、诚信个人总结表彰大会。

2.由区商务委牵头开展“百城万店讲诚信”、“诚

信经营示范点”评选表彰活动。

3.正式向社会开通区信用信息平台。

区委宣传部、园区管委会、区文明办、区商务委等单位

12

1.发布第四批“红黑名单”。

2.开展2016年度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绩效考评。

3.进行2016年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总结。

区创城办、区政府督查室等单位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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