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通州区教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30 文章来源:区教委 【字号
分享:

一、加大执法检查,强化教育监管  

(一)部署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019年5月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北京市执法信息公示办法》《北京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北京市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简称“三项制度”),2020年1月1日在全市正式实施。区教委结合市区工作部署,提前谋划,进一步梳理区级教育行政执法职权,印发了《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关于落实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机制和工作安排,制定了具体落实措施,就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予以部署落实,建立执法公示专栏,定期维护上传数据,配置执法设备,执法专用办公室,促进依法、规范、透明、文明执法。

(二)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一是大力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定期梳理统计、通报执法检查数量,督促提高执法检查频次,以行政执法检查为切入点,努力落实开学初保障、两会、70周年大庆、日常安全督导检查、各类教育考试安全服务保障工作。2019年我委共组织开展执法检查1569件次,圆满完成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市级督查迎检工作。二是积极维护北京市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及时录入执法相关数据。三是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与市区部门反复沟通对接,组织10人通过执法资格证考试,领取发放了执法证,做到持证上岗。

二、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促进依法科学决策

一是严格落实我委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管理办法》,对各业务科室拟制文件进行审查,全年共出具了6份审查意见,为业务科室依法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二是组织完成3次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2019年按照市区相关部门要求,对涉及知识产权、营商环境等文件进行专项清理,完成了相关工作要求。三是组织完成备案工作,对制定的《通州区普惠性幼儿园认定与管理工作细则(试行)》和《2019年通州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细则》两份规范性文件,按要求向区司法局提供备案材料,规范报备。

三、落实放管服、双公示、复议应诉、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等相关工作

对2019年以区教委名义作出的行政许可结果数据及时进行收集、整理,落实双公示工作要求,接受监督。为各业务科室、学校基层单位等协调法律顾问提供出庭应诉、合同法律审查等相关服务50余件次,努力避免了全系统法律风险。2019年区教委未发生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关案件。

四、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系统内普法宣法,推动了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落实会前学法工作要求,组织开展了书记讲党课,机关公务员和全体干部学习《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召开了系统内《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宣贯会,有力强化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教育领域各种问题的能力水平。

(一)完善了教育普法机制,形成法治教育合力。为152所中小学、幼儿园配备了校外法治副校长,基本全覆盖。加强学校法治教育工作组织领导体系,明确学校主管法治工作的副校长。构建校长、主管副校长、德育校长、班主任、学科老师为一体的校内法治教育组织领导体系。组织开展2019年通州区中小学校(园)依法治校暨法治教师培训工作,提升法治工作能力水平。

(二)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强化师生法治观念。组织开展“三官八员一律”百场法治讲座进校园暨“青春船长法治启航”系列宣传活动;“唱响国歌守护国旗致敬国徽”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教育部学宪法讲宪法、宪法小卫士活动;第六届、第七届寒假法律知识答题活动等共计300余场次,浓厚校园法治氛围,丰富学生法治实践。

主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承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北京市通州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120001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947号 京ICP备2001525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