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7年度通州区科学技术奖励申报推荐工作于2017年3月1日开始,为做好此项工作,根据《通州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通州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重点
1、奖励技术先进、解决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科技成果;
2、奖励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鼓励技术创新;
3、奖励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或提升传统产业技术水平的重大科技成果;
4、奖励集成技术并产生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的科技成果,鼓励应用创新;
5、鼓励科技人员发明创造,拥有发明专利、著作权、版权以及其他形式的知识产权,提高市场竞争力。
二、申报应具备的条件
申报应具备的条件详见《通州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通州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内容,请在通州科技网(http://kw.bjtzh.gov.cn)查询。
三、申报推荐渠道
1、组织推荐部门为区级行政部门或乡、镇政府以及区科委认可的其他组织;
2、由一个单位完成的成果按其隶属关系推荐;
3、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成果,按协商确定的推荐渠道进行推荐;
4、民办科研机构或个人(含非职务)所完成的成果,按其属地原则由乡、镇科技行政部门进行推荐;
5、中央、市属驻通单位完成的成果,可直接向区科委申报。
四、推荐部门的任务与职责
(一)推荐单位应负责对申报成果进行下列审查:
1、是否符合区科学技术奖的申报范围和条件;
2、提供的资料及附件是否齐全、合格;
3、技术及其它内容是否真实;
4、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资格及排序是否符合规定。
(二)推荐单位在对申报成果审查的基础上,根据项目创新性、科学技术水平和推广应用情况,提出推荐意见。
五、申报区科学技术奖应提供的材料
1.通州区科学技术奖申报推荐书;
2.科技成果评估报告或局以上单位的验收报告或行业组织的验收报告或评审报告或发明专利证书或著作权、版权证;
3.产品的技术标准;
4.特种行业的行业许可证、产品登记证或注册证书;
5.科研成果查新报告书;
6.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环境生态效益证明;
7.要求出具的其它证明材料。
六、申报工作要求
(一)申报项目要求整体应用1年以上(基础研究类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科普类作品发表要求1年以上),时间节点为2016年2月29日;法律法规要求审批或许可的项目,应在2016年2月29日前获得主管行政机关批准。
(二)通州区科学技术奖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申报系统于2017年3月1日开通,各申报单位进入通州科技网(http://kw.bjtzh.gov.cn),点击【科技计划】链接,进入通知公告栏下方“科学技术奖在线申报”系统:先进行注册,再登陆,已注册老用户可直接登录。在线填报完成后点击保存、提交进行审核,各申报单位要关注审核状态,以便及时修改推荐书。系统操作、推荐书填报说明详见系统通知公告栏。
(二)书面材料报装要求
1.申报推荐书(主件)不超过50页,附件材料不超过40页,超过页数不予受理;
2.书面材料一律采用A4纸,建议双面使用;
3.申报推荐书及各附件合订成册(左侧双钉,不需另加封面),用彩页隔开。装入纸质档案袋,并在档案袋封面加贴A4纸,其上注明项目名称、完成单位、完成人。
4.书面材料一份,除申报推荐书需原件外,其余证明材料只需提供关键页的复印件,不需提供原件。
七、申报推荐截止日期
请各单位于2017年3月31日17:30前进行网上提交,4月5日前将盖章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至通州区科委发展计划科203室,逾期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地 址: 北京市通州区梨园南街326号9号楼203室
联 系 人: 陈娟、苏颖
联 系 电 话: 89526651转2032;89526651转2033
通州区科学技术奖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80574492
北京市通州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