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空气重污染应急橙色预警指令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21 文章来源:区环保局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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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经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会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环境监测中心,受区域逆温、静稳及局部高湿不利气象条件影响,预报2019219-24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将出现一次持续时间长、范围大、污染重的区域污染过程。218日,生态环境部已向京津冀及周边省区市下发了预警函,要求各地按照区域应急联动要求,及时启动、维持、调整相应级别重污染天气预警,提前采取减排措施,有效减轻重污染天气影响。截至目前,天津市、河北、河南等周边省40多个城市已经启动了空气重污染橙色预警,衡水、邯郸、保定、邢台、沧州等市启动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

按照区域应急联动要求,依据《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规定,经报请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发布自2220时至22424时,本市启动空气重污染橙色预警机动车限行措施自2230时起实施,各单位要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迅速组织落实,现将有关工作部署如下。

一、高度重视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严格落实应急措施

请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通州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采取有效应急措施,最大限度减缓污染程度。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加强施工工地扬尘控制,组织落实停止室外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焊接、土石方等施工作业以及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措施、混凝土搅拌站停止生产;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做好道路清扫保洁,对重点道路每日增加1次以上清扫保洁频次,初春作业,请谨慎安排冲刷、洒水等,防止道路结冰;配合落实工地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等重型车辆禁止上路行驶措施;请区经济信息化委按照橙色预警期间制造业企业停产限产名单,组织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应急预案实施停产限产;区交通局组织落实I类汽修企业、类汽修企业喷涂烤漆工艺停产措施;通州交通支队、区城管执法局加大对施工扬尘、道路遗撒、露天焚烧和露天烧烤以及无照售煤等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对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等重型车辆停运情况进行检查,特别要针对主要进京口和重点地区、重点路段加大对重型柴油车的执法监管;环保住建城管等涉及大气执法的各相关部门出动全部执法力量,加大检查力度;通州交通支队及时组织公共交通运输保障,负责落实部分高污染排放车辆停驶等措施,加大对国Ⅰ、国Ⅱ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含驾校教练车)和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违反规定上路行驶的检查执法力度区卫生计生委组织开展空气重污染健康防护知识的宣传,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相关疾病患者的诊疗和应急工作;区教委加强对在校学生空气重污染健康防护知识的宣传,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课程和活动;各乡镇街道组织做好空气重污染应对工作,抓好“最后一公里”落实,加强对社会公众空气重污染健康防护知识的宣传,组织落实机动车限行、施工工地停工、道路清扫保洁、工业企业停产限产、禁放禁烧等各项应急措施;督查、检查辖区内各项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对检查发现问题和整改情况及时汇总上报,提示市民做好健康防护。

二、加强空气重污染应急管理与值守,加大应急措施督查检查工作力度

预警期间将通报空气质量排名靠后的乡镇(街道),请各部门安排领导带队检查,检查重点应围绕渣土、砂石、建筑垃圾等重型运输车和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应急措施落实情况。

各乡镇(街道)要在空气重污染预警期间严查扬尘违法行为。属地城建科、城管执法队、环保网格员等要明确职责,合理分工。对建筑、市政、水务、园林绿化、装修等施工每日做到属地范围内土堆、裸地、施工车辆、渣土遗撒和道路扬尘问题进行检查。开展扬尘“三查六确保”工作,即“三查”:扬尘巡查、扬尘集中检查、扬尘督察;“六确保”:确保停止扬尘施工工序、确保抑尘措施落实、确保无违规施工、确保清扫冲洗措施落实、确保无道路遗撒和积尘、确保街面裸露地面覆盖措施落实。

三、加强宣传解读

加强宣传引导,及时释放应对工作信息,营造共同应对空气重污染的良好氛围。

做好此次空气重污染应对工作,要求如下:

1.预警期间,信息报告实行“一日两报”要求,请各单位于每日晚9时前反馈夜查情况,每日上午11前反馈当日白天应急措施落实情况。信息重点是检查发现问题的汇总情况及领导带队检查、夜查情况;

3各部门要加强预警期间的宣传引导,重点宣传一线人员检查、执法处罚和发现的问题。


通州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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