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责任落实,措施得力。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和北京市的安排部署,对排污许可证核发进行全面布置,明确核发人员职责,审核时限,对排污许可证审核程序进行细化,责任到人,进一步规范审核制度,为排污许可证核发和监管工作构建组织保障。
二、积极培训,服务企业。针对锅炉、家具制造、汽车制造、乳制品制造、调味品制造、畜禽养殖等7个行业共计召开核发动员会、工作推进会,政策宣传会、填报培训会8次,涉及受培企业人员1000余人次。通过指导和培训,使企业负责人详细了解到排污许可证申请的重要性,以及核发的工作步骤和时间节点,信息公开、技术报告编制等工作要求。
四、认真审核,完成核发。为确保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的如期完成,区生态环境局坚决做到不拖不等,成熟一家,核发一家。生态环境部对我局排污许可核发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在中国环境报设立专栏对我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报道。今年以来,已完成核发排污许可证91家,其中,锅炉90家、汽车1家,资料审核中80余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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