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台根治欠薪制度机制建设意见

发布时间:2020-12-31 文章来源:区人力社保局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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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发布一周年之际,本市出台了《关于健全完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机制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深入推进根治欠薪制度机制建设。

    据了解,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就欠薪问题,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开展了深入调研,梳理近年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经验做法,分析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成因及处置规律,在广泛听取企业相关负责人、广大农民工和相关专家的意见,通过政府官网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意见》,并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意见》明确了本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和重点领域。提出建立市场主体负责、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科学规范高效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治理体系,形成制度健全、责任明确、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治理格局的总体目标。重点在工程建设领域推动实施“全流程管理、全环节管控、全周期联动”管理模式,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发挥属地部门整体合力,保障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

    《意见》细化九项制度,重点解决农民工工资支付“没钱发、发给谁、怎么发”的问题。围绕工程建设项目资金到位、按时拨付、确保发放等重点环节,细化《条例》关于工程款分账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总包代发工资、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维权信息公示等制度规定。通过建立完善七项机制,重点强化农民工工资支付“不敢欠、不能欠、不愿欠”的保障。强调发挥部门协同、市区联动机制作用,通过预测预警、研判会商、联防联控、应急处置、诚信评价、激励惩戒、区域协同等一整套机制,推动根治欠薪形成有效联动监管和“零容忍”机制保障。通过进一步明确四方责任,重点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谁来抓、抓什么、怎么抓”的问题。明确人力社保部门牵头协调责任,住建、交通、水务等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发改、财政、司法等部门保障责任。严格属地责任,明确各区政府以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分级治理责任。压实用人单位承担工资支付主体责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强化社会监督责任,强调与工会等社会组织协同配合,发挥根治欠薪整体合力。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意见》的出台是北京市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根治欠薪重要决策部署的积极行动,是全面推进根治欠薪常态长效机制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贯彻国务院《条例》和市政府《意见》,北京将重点在三个方面集中发力,以首都意识、首善标准推进欠薪问题有效解决。

    一是强调精准执法和综合施策。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与守法诚信评价制度紧密结合。发挥好部门联动作用,从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规范项目审批、严格工程预算、确保工资支付落实等方面入手,综合运用行政、司法、信用管理、社会监督等多种手段进行治理。

二是抓好源头治理和过程监管。针对工程项目资金拨付各环节强化源头治理措施,比如建设方按进度将工程款拨付到位,总包方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代发工资,分包方建立规范的用工和工资发放台账等,确保工资发放关键环节没有漏洞。强调工程项目过程管理,明确未满足资金安排不得开工建设、施工单位不得垫资建设、未实名登记不得进场施工、工程完工保存用工管理台账等。通过一系列制度规定和措施的落实,形成根治欠薪源头治理、过程监管的有效闭环。

三是强化预警防范和联动处置。落实“接诉即办”首都基层治理改革创新部署要求,建立落实劳动者待遇权益保障机制。实现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平台与住建、市场监管、政务服务等部门,在用人单位资质、在施项目信息、经营运行情况、政务投诉举报等数据上的动态对接,与各区建立案件线索推送、核查处置、情况反馈的工作对接,初步形成欠薪风险预警、依法联动处置、案件动态清零的治欠机制,推动欠薪问题从“接诉即办”向“主动治理、未诉先办”延伸。

该负责人还表示,12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听取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汇报,要求从保民生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大局出发,强化措施落实,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报酬。目前正值岁末年初,本市正在按照国务院部署要求,深入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全市各区全面梳理欠薪隐患清单台账,针对工程建设、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联合执法检查,截至12月底,已出动执法人员5488人次,检查企业4942家,为1794名农民工追发工资2134.93万元。

    下一步,本市将把根治欠薪作为一项事关广大农民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政治任务,长期不懈、持续用力、抓紧抓好。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欠薪纠纷和隐患排查力度。扎牢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笼子,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等制度,督促用人单位承担工资支付主体责任,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对落实属地责任和部门职责不到位的要严肃追责,对欠薪问题涉事单位负责人依法约谈、督促整改,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重大欠薪案件,并把相关企业及其负责人列入欠薪“黑名单”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形成全社会对欠薪违法行为的强大震慑。

                                                        (转自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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