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深刻揭示了坚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对新时代就业工作的重大意义,并对加强劳动者权益保护、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出明确要求。学习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必须着力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优化劳动者就业环境,以权益保障提升就业质量,让广大劳动者工作更加体面、劳动价值充分体现,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重要体现。它反映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直接关系到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成色。劳动者不仅希望能就业,更希望就好业。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劳动者合法权益,需要创造更为优质的就业环境、更为完善的发展环境、更为全面的法治保障,激励广大劳动群众焕发劳动创业热情、释放创新创造潜能,凝聚起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磅礴力量。
健全劳动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机制。要充分发挥法治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健全劳动法律法规,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聚焦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灵活就业劳动者、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等突出问题,加快健全完善与劳动法相配套的规章制度,织密劳动者权益保护网,从源头上减少劳动纠纷,在法治轨道上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职工参与、法治保障的劳动关系工作体制,建立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形成劳动关系双方自主协商、社会三方协调、政府依法调整的工作格局,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扎实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实现企业和职工协商共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推动企业与职工形成利益共同体、事业共同体、命运共同体。
加强和改进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宏观指导调控。收入分配是民生之源,是劳动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权益。要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评估机制,有效促进低收入劳动者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要强化企业工资分配信息服务,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发布分职业、分岗位等级企业从业人员工资价位信息,不断增强薪酬信息发布的时效性。
要推动落实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引导企业建立健全符合技能人才特点的薪酬分配制度。要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群体薪酬分配指引服务,强化对企业薪酬事前服务指导。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适应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迅猛发展,采取多种手段,维护好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货车司机等就业群体的合法权益。印发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指导意见及系列指引指南,引导企业合理确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报酬,科学安排工作时间,依法合规制定劳动规则,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伤害保障工作是倍受关注的新课题。目前,全国已有7省市7家平台企业开展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超过800万人纳入保障范围,为新就业形态从业者织就了“安全保障网”。要积极稳妥扩大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及时总结经验、形成制度,把更多人群纳入社会保障制度体系,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感受到越来越多的温暖。
营造公平规范有序的就业环境。市场规范有序,劳动者才能安心乐业。就业歧视、欠薪欠保、违法裁员等现象,扰乱市场秩序、损害群众利益,是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拦路虎”。要持续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引导用人单位合理设置人员招用条件,推动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良好市场秩序。要完善欠薪治理长效机制,织密织牢“治欠防护网”;加大就业权益知识普及力度,加强维权警示,畅通维权渠道,打通维权“最初一公里”;打好行政执法、信用惩戒、刑事司法“组合拳”,加强依法治欠。加强市场监管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为劳动者权益保驾护航。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承载千家万户幸福生活,关乎社会大局和谐安定。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扎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大劳动者权益保护力度,积极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着力解决劳动者急难愁盼问题,实现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转自中国劳动保障报)
主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承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通州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120001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947号 京ICP备2001525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