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建设达成“深圳共识”

发布时间:2018-08-28 文章来源:区信息中心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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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9场中国工程科技论坛暨第十二届中国工程管理(智慧城市)论坛”在深圳召开

为期两天的“第269场中国工程科技论坛暨第十二届中国工程管理(智慧城市)论坛”于8月21日在深圳召开。来自全球学界、业界和政界的专家、学者和管理人员共500余人济济一堂,围绕“智慧城市建设与工程管理”这一世界共同关心的主题,进行了广泛分享和深入讨论,形成了内容丰富、创新务实的“深圳共识”。

“深圳共识包括”——

智慧城市建设亟待上升到战略高度。智慧城市是智慧社会的城市载体,代表了城市未来的发展方向,展示了城市未来的基本形态,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创新发展的新动力,将成为国家和区域间竞争的制高点。需要进一步秉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提高认识、凝聚共识,将其上升到预防事故、保障生命安全及长远可持续发展的国家战略,从政策法规、体制机制、产业、技术等方面共同发力,政府与社会各界联手推动,形成全社会参与的氛围和态势。

智慧城市建设必须全面统筹协调合作。智慧城市建设是系统工程,需要高度的统筹协调与合作。应当建立权威的领导机构和统一的协调机制,坚决消除一切阻碍信息共享和透明的体制机制因素,坚决破除公共信息资源部门化的土壤,坚决改变多头建设的无序局面,构建全国信息资源共享体系和各界联动的合作机制,实现城市功能、资源等的合理匹配。

智慧城市建设需要建立科学决策机制。智慧城市建设是创新工程,其总体规划、顶层设计、工程路线和技术方案直接关系到建设的成效。应当建立科学论证与行政审批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强化专家评审的实质性和责任性,赋予科技更多的话语权。

智慧城市建设必须做好信息工程文章。智慧城市建设是信息工程,加速推动信息领域核心技术突破,加强城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拓展城市信息服务通道是大势所趋。要挖掘数字背后的规律,强化数字整合的顶层设计。同时,鉴于信息系统具有成长性和不断完善性,信息通信技术的更新迭代具有颠覆性,智慧城市建设工程的立项和管理应形成区别于其他建设工程的创新方法。

智慧城市建设需要优化标准梯度实施。智慧城市建设是全面的城市升级改造工程,应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合理界定政府和市场的角色分工,深入构筑“政府+企业”模式,重新构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规范与标准,根据城市发展水平和实际需求,逐步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的数字化和智能化升级改造,梯度实施应用工程。

智慧城市建设需要加强立法确保安全。智慧城市建设是安全工程,要实现安全可控,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刻不容缓。要科学界定政府和社会运转过程中主动采集和自动沉淀数据的权利属性,界定数据应用的合法合规性,保证数据的依法有序公开和共享。要保障网络安全,保护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打击网络犯罪和数据违法使用,保护数字环境下的集体和个体权利。

智慧城市建设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衡量智慧城市建设品质与效益,除了一系列技术性指标外,最终衡量标准是市民的幸福指数提高程度,是市民在衣、食、住、行、健康、安全、教育、养老、办事等方方面面获得感的提高程度。

与会人士认为,我国智慧城市建设虽然整体处于起步阶段,但总体需求旺盛,制度优势明显,发展态势蓬勃。深圳等城市在新型智慧城市、数字政府建设方面,已初步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在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下,未来智慧城市建设将会步入发展的“快车道”,必将实现万物感知、万物互联、万物智能,更好地破解城市发展中的各种问题,提升城市治理的现代化水平,为智慧社会建设和世界城市转型发展贡献中国智慧。

(文章转载自微信公众号:中国改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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