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和家园共有产权住房递补选房公告

发布时间:2019-04-09 文章来源: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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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和家园共有产权住房将于2019413日在通和家园接待中心进行递补选房。为方便申购家庭能够顺利选房,请申购家庭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并认真按照公告要求进行准备,避免由于自身原因影响正常选房。

一、项目位于通州区台湖镇,房源共计1012套,销售均价23000/平米,项目四至为:东至亦庄新城惠民路,西至亦庄崔家窑南街,南至亦庄新城富民路,北至亦庄北小营路。项目已于2019320日至323日完成选房,截止201948日,项目仅余房源124套,户型为约120平米三居3套,约90平方米二居121套(详见附件1:房源明细表)。

二、递补选房家庭及选房顺序

(一)《通州区住总通和家园共有产权住房摇号结果公示及选房公告》中的非京籍433-612号申请家庭,可按照摇号顺序依次递补选房(选房家庭明细及选房时间安排详见附件2)。

(二)所有参与2019220日本项目摇号的申请人(已签署认购书的购房人和公证处登记确认后弃购申请人除外),可在201949日至12日拨打报名热线:010-81500808报名(早900-1700)。凡报名的具有选房资格申请人及选房当日到场的具有选房资格申请人均可参加此次递补选房(选房家庭明细及选房时间安排详见附件2)。

备注:本次选房活动按照通和家园2019220日摇号结果中的各组申请家庭摇号顺序进行选房(组别依次按第二组非京籍递补选房家庭、第一组京籍申请家庭、第三组人才家庭、第二组非京籍家庭顺序选房)。

三、选房家庭应服从选房场地工作人员管理,自觉遵守和维护选房秩序。

四、本次选房活动将由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全程公证。北京住总通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电话通知选房家庭,并于20194139点在通州区台湖镇北小营村通和家园售楼中心开展递补选房活动。

五、 选房家庭应携带材料如下: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非本市户籍家庭的,应提交有效的北京市居住证(居住卡)原件及复印件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2)家庭成员中有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的,还应提供军()身份证件(军官证、警官证)原件和复印件、军队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家庭情况材料。(3)如为集体户口,应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4)购房人及配偶(如已婚)提供的户口本中的婚姻状态应与提交的婚姻材料文件保持一致。(5)如家庭其他成员身份证件为护照,需提供护照、护照中文译本公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如婚姻证件为境外的,还需提供境外婚姻证件中文译本公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选房必须申请核验人本人亲自到场,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选房。受托人除上述第四条中需携带的资料外另需携带经公证处公证过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其中夫妻间代为选房不需公证,除上述第四条中携带的资料外携带手写版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4授权委托书)、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选房家庭应按公告通知的选房开始时间提前30分钟到场等候选房。选房时,工作人员按摇号顺序号呼叫选房家庭,选房人未到场,视为迟到,由工作人员呼叫下一组选房家庭顺序选房。迟到的选房人在当天选房截止时间15:00前到场的,其选房顺序轮至当前进入复审区等候选房家庭的号段末尾;在当天选房截止时间15:00前仍未到场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资格,不再享有选房权力。

八、每个选房家庭不得超过2人进入选房场地选房。

九、每组选房家庭选房时限为不超过3分钟,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选房的,根据摇号顺序下一组可进行选房。如两组客户同时选择一套房源的,按照摇号顺序确定房源归属。

十、所选房源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换。成功认购的选房家庭不得更名和加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房权利,且网签时购房人应与《认购书》保持一致。购房家庭应与开发企业、政府代持机构共同签订三方购房合同。

十一、完成选房后,购房人应同时缴纳人民币200000元(贰拾万元整)定金并签订认购书。选房现场只能刷主申请人名下的 “银联”标记的储蓄卡,并且只允许刷一张储蓄卡。同时购房人必须携带缴纳定金银行卡的“本人卡”证明(银行流水或柜台存取款票根,证明上必须要有购房人姓名、全卡卡号,存折的流水不可以,必须为储蓄卡流水)为保证顺利付款,除定金20万元外请多存10元,由此为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现场不收取现金、支票、转账及存折,定金计入购房款。如购房人未能在选房当天15:00前缴纳足额定金,则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资格。

十二、选房家庭完成所有选房手续后,应在《认购书》中约定的时间内与北京住总通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预售合同》并缴纳购房款,未在约定时间内签订《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预售合同》并缴纳购房款的,则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资格, 已缴纳的定金不予退还。

特别提示:1、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和购房人本人签署的《家庭购房申请表》和《购房承诺书》,对通过隐瞒家庭信息、虚假申报、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骗购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一经查实,开发企业将与其解除购房合同,购房家庭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禁止其10年内再次申请本市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申请核验人选房完成后会再次审核选房家庭购房资格,申请核验人须如实申报家庭情况,凡不符合原选房所在组别要求的家庭,不得签约,取消本项目购买资格。

监督电话:010-60563542(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附件一:房源明细

附件二:选房家庭明细及选房时间安排

附件三:通和家园选房场地位置示意图及温馨提示

附件四:授权委托书



                        
北京住总通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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