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征暂告字〔2019〕第1号
为顺利推进九棵树西路道路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及附属物的征收工作,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等相关规定,暂停办理本项目范围内相关事项,特此公告。
暂停范围为:九棵树西路道路工程项目用地范围内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及其附属物,项目用地范围为北起果园环岛,南至万盛南街。
暂停办理事项内容:暂停范围内不得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变更房屋权属登记;规划、工商、公安、房管、税务、属地政府按照各自职能暂停办理相关事项。
暂停期限:2019年9月6日至2020年9月5日。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二〇一九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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