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京建法〔2021〕8号》、《京建法(2015)16号》规定,市场租房补贴家庭在享受市场租房补贴每满12个月时,应提前1个月向申请领取市场租房补贴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报家庭人口、收入、住房、资产及租房等变动情况;家庭情况未发生变动的,也须申报。申报内容包括家庭人口、户籍、婚姻、收入、住房、财产(资产)等情况。市场租房补贴备案家庭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家庭情况的,其补贴资格自动终止。
举报受理单位: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业务咨询电话: 80882769
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序号 | 登记编号 | 申请人姓名 | 街道(乡镇) | 备注 |
1 | ZB121700017 | 赵洪波 | 新华街道 | |
2 | ZB121800008 | 杨天利 | 中仓街道 | |
3 | ZB122100009 | 王培 | 永顺镇 | |
4 | ZB122100053 | 褚钰 | 北苑街道 | |
5 | ZB122100060 | 陈瑶 | 台湖镇街道 | |
6 | ZB122100083 | 蔡一川 | 中仓街道 | |
7 | ZB122100100 | 王建平 | 潞城镇街道 | |
8 | ZB122100239 | 张国东 | 玉桥街道 |
主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承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通州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120001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947号 京ICP备2001525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