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大居民朋友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3-10-11 文章来源: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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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居民朋友们:

承重墙、柱、梁等承重结构作为房屋的“骨架”,起到支撑房屋重量、抵御外部力量、保证房屋安全的作用。同时,承重结构属于房屋的共有部分,归全体业主所有。

保障房屋不受人为损害、保护您和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杜绝野蛮装修行为,我们作以下提醒:

一、开展装饰装修需注意

(一)不在没有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的情况下,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二)不在没有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的情况下,超过设计标准或规范增加楼面荷载。

(三)不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

(四)不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五)不实施其他影响建筑结构承载或使用安全的行为。

二、违法开展装饰装修需担责

(一)装修人违法违规开展装饰装修活动的,要承担整改拆除和恢复工程、房屋安全鉴定等相关费用及其他赔偿责任。涉及擅自拆改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要改正违法行为,并将面临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二)装修人因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造成重大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安全,涉嫌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三)设计单位存在超越资质等级承揽业务、未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等行为的,视情节严重程度依法依规将面临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并被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四)装饰装修企业存在超越资质等级承揽业务、擅自施工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等行为的,视情节严重程度依法依规将面临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并被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五)物业服务人存在未按规定告知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未按规定巡查检查、制止和报告的,视情节严重程度依法依规将面临警告、罚款等处罚,并被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三、发现违法装饰装修需报告

住宅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要按照《北京市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办法》合理使用和安全管理,加强房屋使用过程中的检查、巡查,当发现住宅存在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行为时,要及时劝阻,劝阻无效或已造成后果的,要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或居委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居民朋友们,承重结构承载的不仅是房屋的重量,更是生命的重量。切不可为了“小家”的舒适,破坏“大家”的安全。我们要敬畏法律,约束自我,尊重规划设计,共同呵护我们的温馨家园,让北京城市副中心更加和谐宜居!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7日

    致广大居民朋友一封信 (有公章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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