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申请人邢辉送达通政复字〔2025〕1753号《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

日期:2025-11-07 17:48    来源: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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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辉:

本机关于2025年10月18日收到您邮寄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经审查,本机关认为,该行政复议申请需补正。本机关于2025年10月22日作出通政复字〔2025〕1753号《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并于同日以您行政复议申请书上记载的地址邮寄。后该邮件被退回。现向您公告送达通政复字〔2025〕1753号《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请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接待室(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116号一层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接待室)领取。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该《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已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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