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济渠道

日期:2026-06-26 16:10    来源:宋庄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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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复议受理机关: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接待室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116号1层(行政复议)
邮编:101100
电话:8159-6773

2.行政诉讼受理机关: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梨园北街187号
邮编:101100

主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承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通州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120001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947号 京ICP备2001525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