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检查“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日期:2025-04-17 09:28    来源:区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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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对象

检查主体

检查依据

是否属于双随机事项

1

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单位的行政检查

高危险性体育运动经营单位

区级及以上体育部门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2013年第17号)

2

对公共体育设施的行政检查

公共体育场馆管理单位

区级及以上体育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北京市体育设施管理条例》

3

对违法授予运动员技术等级的行政检查

运动员技术等级授予单位及工作人员

区级及以上体育部门

《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

4

对体育类社会团体的行政检查

体育类社会团体

区级及以上体育部门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5

对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行政检查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

区级及以上体育部门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6

对体育赛事活动的行政检查

体育赛事活动举办单位

区级及以上体育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

7

对彩票代销者的行政检查

代销者

区级及以上体育部门

《彩票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8

对体育领域预付卡的行政检查

预付卡发行企业

区级及以上体育部门

《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五届〕第68号)

9

对使用兴奋剂的行政检查

运动员、教练员、运动员辅助人员

北京市体育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反兴奋剂条例》

10

对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的行政检查

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

北京市体育局

《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管理办法》

11

对举办健身气功活动的行政检查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组织单位及个人

北京市体育局

《健身气功管理办法》(2024年8月23日国家体育总局令第35号发布)

12

对体育类基金会的行政检查

体育类基金会

北京市体育局

《基金会管理条例》

13

对违法设立站点的行政检查

气功活动站点

区级体育部门

《健身气功管理办法》(2024年8月23日国家体育总局令第35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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